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将607套廉租房分配给鹤庆县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工作人员,并称是这三个系统的最给力年终奖。鹤庆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回应说,网贴中反映的将607套廉租房分配给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事实属实。为何这样分配原因如下:
1、08年开始实施廉租房建设至今,已基本实现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根据国家扶持廉租住房政策,结合鹤庆县实际,鹤庆县主要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州专项补助筹集建设资金。鹤庆县在2008年完成廉租房建设6600平方米的基础上,截至目前已建成廉租房10.4万平方米。2009年1月起入住的118户和2010年2月入住的180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
2、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动态均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按照廉租房分配分期分批分类推进思路,先解决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住房困难户。2011年1月起,鹤庆县开始对西片区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1860套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结合实际,按照分期分批分类推进的思路,在进行听证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先解决全县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7户,目前正在公示之中。
这是个让人一头雾水的官方回应,我反复研读了N次,还是有几点疑问没弄明白:
一,廉租房如果多得用不完,就应该分给党政系统的单位职工吗?回应1里面说,该县“已基本实现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意思是说,该县有条件享受廉租房的最低收入家庭,都基本上无遗漏的住进了廉租房。既然该住的都住进去了,但市场上又建设了1860套,而符合条件的穷人已经没有了,就只能分给机关职工。我的疑问是,如果该住的穷人只有这么少(09年118户10年180户),那还再建1860套干吗?国家的专款不能这么用吧?你县的任务完成了,就不应该再去“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州专项补助筹集建设资金”来建给机关职工。看来,国家的钱很好争取。
还说要“分期分批分类推进”,如果一直这样建下去,难道最后要把所有机关都每人建一套廉租房才罢休?这还是廉租房吗?这不成了机关变相的福利房么?只分了大约300套给老百姓,机关职工就要建1860套,这不就是打着为老百姓建廉租房的幌子,谋机关职工福利之实吗?
二,到底谁真穷,真正的穷人有多少,这是个需要核实的问题。该县两年入住了298户(09年118户10年180户)最低收入家庭,就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而现在分配了607套廉租房给鹤庆县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工作人员,按照最低收入标准,607名工作人员真的和那298户一样穷?绝对不可能。即使有个别人真正的比社会上无正式工作的低收入者穷,那也是个别、少数,而不是大批的,成百(607)上千(1860)。机关人果真都这样穷,和无业游民一样穷,那真的不正常,不是国家不正常,就是这些工作人员不正常。如果机关人员不是真的穷,按照最低收入标准,就没有资格入住。如果机关人员真的穷,且大多数都穷,那社会上的无业低收入者只会比他们更穷,且数量一定比他们多,那就有比607、1860多得多的穷人无房子住。
三,廉租房可以作为机关单位的年终奖发放,且还是“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发放?那这个决定也太有创意了。以后全国各地都可以这样做,于是全国将掀起新一轮廉租房建设高潮,只为机关单位建设。变来变去万变不离其宗,不管穿什么马甲,用什么形式,永远都是公务员受益多。
哎,廉租房、低保之类穷人的救命之物,常常有开宝马的人去领取,廉租房变年终奖也就不意外了,我们要学会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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