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河南偷逃368万过路费案被网民质疑,又很快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
情况一: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15日22时左右投案自首,交代了时建锋骗免368万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案中诸多重要的情节,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之后曾经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就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工作部门的人员行贿。
我的疑惑:法院判案怎么不调查取证,当事人说那事是自己干的法院就这样认定吗?哪有这么糊涂的法官,今天不应该再有葫芦僧判糊涂案了。如果法院一贯就这样轻率糊涂,老百姓活在这样的环境太可怕了。难怪大官犯了事就让手下去顶罪,用的是丢车保卒、壮士断臂之法啊。而手下的虾兵蟹将又不敢不去,自己的身家性命和一家老小都捏在大人物手里,喊你去顶包是看得起你,从此他就会管好你的一家老小,你就放心的去死吧。牺牲一小部分人以保全一大部分人,是容易做到的。因为我们的法院一直都是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说事情是怎样我们法院就认为是怎样,再以此判案。瞧,我们的法院和法官多么简单多么可爱多么懂事。
另外,“案发之后曾经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就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工作部门的人员行贿。”为什么没有人去调查是谁向他承诺的,又承诺了些什么?他为什么要承诺这些?出于什么目的?时某的弟弟曾经为此事行贿,向谁行贿?行贿多少?这些事情也很重要,只要去调查,就能拔出萝卜带出一大片泥。时某的弟弟自首时还说,他和哥哥都不是主犯,那谁又是主犯?为什么能够躲在幕后?这个问题也很关键,是大家都关心的,也应该弄清楚。
情况二,该案审判人员被追责。
1、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2、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5、责成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我的疑惑:本案闹得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才迫于舆论压力,重新审理。是不是该案如果一直不被大多数人知道,不在网上形成强烈舆论压力,没有人知道就不会翻案了?这不是更加可怕吗?全国多少法院多少案件,不可能都能在网上引起关注,那么,如果他们也是冤枉的,又有谁能给他们伸冤?他们只好含冤一辈子了。只有运气好的赵作海熬到了冤情大白真相大白这一天,但是,大多数人不可能也有这样的好运气。
也就是说,那些判了葫芦案的法官们依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还是合格的法官。而本案中的法官就倒霉了,不幸被披露真相,自己就不幸被追责。说是对他们追责任,其实就是有的调离、有的免职、有的停职检查、有的诫勉谈话、有的写检查、通报批评等。我们的官员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怎么没有人引咎辞职呢?
情况三,时建锋案被媒体报道后,社会舆论纷纷指责高速公路收费太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年度报告显示,郑漯高速、漯驻高速、郑州黄河大桥、郑尧高速4条收费道路作为该公司主营业务,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亿。该公司官网发布的营业收入信息显示,连续多年该公司利润总额都多达数亿,“为目前河南省交通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
我的疑惑:上亿的收入是怎么支配使用的?不仅是该公司,全国所有的高速路收的费用及使用情况都应该公开,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每年的收入都上亿,收费还贷应该早就够了,怎么收费站还屹立在那里,比长城还坚不可摧、固若金汤呢?这样的公司收入高得都成了上市公司,这高速路到底是用来交通的,还是造钱的?如果高速路是用于交通,那就请早日撤消密密麻麻的收费站。如果是造钱的银行,那就继续猛烈的收吧,一直收到
所有公司都成为上市公司才满意。
情况四,本案中搞的假军牌,这事是个案,还是搞运输的一种常态?恐怕用假军牌是公开的秘密吧。那么,也应该去把办理假军牌的一系列人员和单位调查出来,这已经成了一个腐败之链。并且,能在高速路长期使用假军牌,高速路人员也应该是串通好了的。这些串通中包含着一系列的利益链条,看来它不是存在一天两天了,而是一个很成熟的操作系统。
我不知道这些新情况是不是有助于帮助找到明明白白的真相,会不会还有新的情况暴露。只愿大家都关心的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我不希望我们的真相是:永远没有真相,永远都在为了保护那重要的谁谁谁而牺牲不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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