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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368万的买路钱,谁给得起?

(2011-01-12 11:03:08)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收费站怎么算的帐我不知道,依据是什么我也拿不出,反正开收费单的人是永远有理的,开出的费用也是无比正确的,这就对了。法院不就是根据这笔巨额罚款来定的罪么?如此说来,法院已经认定这笔帐是合理的正确的了。这表明,民告官难,官告民易。这笔违背常识的天价罚款,众多网友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我不再罗列。就按他8个月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来算,那么,每次的单价就是1559元/次,这样的价格恐怕是世界第一贵吧。

    如果这样的费用是合理的,那么,中国任何一个跑运输的商人,必然都会亏得卖了妻子儿女再卖血卖肉卖老骨头。该农民说自己在8个月时间里拉沙赚了20万,除去人力油费等种种成本,平均每月赚将近3万,应该差不多。我们就算再给他多估计10倍,假设他赚了200万,除了这巨额的368万买路钱,依然亏了168万,况且他只赚了20万,亏的就是348万。对于一个农民,不管是348万还是168万,都是天文数字。也就是说,他老老实实想做点生意勤劳致富,看来没门,苛捐杂税还不把老命都要了去?依次类推,所有的运输商人们是怎么过的啊?

    在这样的背景下讨生活,老实人被榨干血汗累死也不富;不怎么老实的就象他去弄假证;再不老实的就干脆不劳动了,直接去偷去抢。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治安环境这么差,为什么勤劳朴实的劳苦人民变成了偷抢的歹徒,为什么美味的桔变成了枳,一切只是因为我们身在淮北。没有人天生是小偷强盗乞丐的命,是谁把他们逼上梁山的?是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及今天的新时代新增加的种种吏。要活命这么难,该农民要挣够这些买路钱再略有节余以养活自己,他的货车只能去运输贩卖毒品、贩卖妇女儿童,才有可能养得起中国的高速路。

    高速路这样贵,不知道它是黄金铺就,还是有的部门有的人在以路换取黄金?我不说大家也知道。我国公路平均每隔20公里就设一个拦路卡点,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只有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连江苏交通厅一个副厅长都说自己想当收费站管理员。该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70-80%都被收费站的人及其相关人员和部门、领导们分了,那我们都愿意做这些人员中的一分子,哪怕是最低等的收费员。老百姓想归想,谁又去得成呢?能在里面上班的人都有来头。

    鉴于目前的收费乱象及高得不象话的价格,是该规范管理的时候了。应该在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所有收费站,该撤的坚决撤;该合理定价的合理定价;太密的收费卡更是不允许存在。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收支两条线路,每年按时公开所收费用都是怎么花的,都用在哪里了。这样,群众能够监督,以保障收入的费用真正用得合理,用在维护公路上,而不是肥了硕鼠的腰包。

    再说句题外话,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的人不是傻子,这样低级错误的天价费用他们也以此为依据判案,我们都知道这是为什么。我想说,如果我是学法律的并拥有律师资格证,我一定免费为他打这个官司,不管花多久时间、多大代价也要帮他打赢这场官司。(遗憾的是我不懂法律,有心无力。)因为这样的判决太弱智了,留在法律史上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它是这时代某些丑恶的证据,它是人被吃的证明。如果有人帮他打赢了官司,至少能让大家看到未来的希望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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