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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降低强奸案件的发生?

(2010-06-13 1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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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据6月12日《现代快报》报道,4月22日,南京市建邺区某年轻漂亮女老板被残杀店内,身中30多刀。嫌疑人闯入店内,见女老板漂亮顿起色心,试图与之发生关系却遭她奋力反抗,嫌疑人情急之下持刀乱砍,将其杀死。

    有位警官教授就曾经总结经验说,夏天来临,衣着很少,是一年之中强奸案件的高发季节。那么,透过这起血泪的强奸案,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以减少强奸案件的发生呢?

    作为女人,体力上永远是弱势,如果在晚上或单独的空间里,碰上了这种事,切忌蛮干,与歹徒正面武力交锋,这是不明智的,女人怎么打得过男人?除非有武功。所以女人只能选择智斗,首先要尽快逃离这不安全的地方,在没离开之前尽力周旋,直到离开。比如,该案件中,女老板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冲出店内,而不是在店里和他搏斗。她可以镇静下来,沉着的说,要发生关系可以,那就让我去把店门关了吧。然后,走到门边,飞快的跑出去再呼救。相信她的店不可能是沙漠中的孤岛,仅此一家,附近至少有其他店铺,她才会选择在此开店。只要出了门,那是下午,一呼救总有人,即使没有人,歹徒也不敢在此久留了,这不就化险为夷了吗?直接搏斗,勇气可嘉,但方法欠妥,很多时候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要珍惜。

 

    另外,我们的社会道德舆论,是否该前进一步?不要再被程朱理学所束缚,认为女人被强奸了就永远肮脏,人人惟恐避之不及,人人唾弃她。这样的环境,是逼迫女人宁愿死也不愿被强奸。如果社会能够宽容关心爱护她们,她们才能够抬头做人。特别是她的亲人朋友邻居熟人,更不能嫌弃她,要比平常更关心她,才能让受伤的心逐渐愈合,让她重新找到自信。人们的轻视鄙夷,是对她最大的打击。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发生了,又不是她的错,凭什么要去鄙视她?这种思维是封建余毒,觉得宁愿女人一死,也不能有污点的存在着。对于她的亲人来说,她能够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所以,有意无意的道学家、道德家、看客、路人,都不要对她们投去轻蔑的一瞥,或在背后指指点点,这么做,无异于用无形的刀杀人。应该谴责痛恨的是罪犯,而不是弱势的受害者。歧视她们是不人道的,这是一种垃圾腐朽落后的封建传统,我们要与时惧进,勇敢的抛弃糟粕。有了整个社会的宽容支持,她们就有活着的勇气。

    再次,如果法律能够对此类犯罪进行严惩,处以最大限度的惩罚,一定会减少这类犯罪的发生。目前,普通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好象判得轻了点,不足以震慑罪犯。建议加重对此类犯罪的惩罚力度,以震慑罪犯,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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