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某县(请原谅我不说具体地名)试点执行基层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各乡镇干部每月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
我为这一制度叫好。之前有新疆某地实行这种制度,隔了几个月,又有一个地方走出了这一步,应该说,这是一个进步,也是一个趋势。总会有更多的地方执行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这也是反腐倡廉、政治透明的必由之路。
只是,仔细思索又觉得,在一个县让乡镇干部申报家庭财产,让我想起了那个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乡镇干部是不点灯了,可是州官们还在放火啊。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呢?况且,就算试点执行,也应该从“州官”们开刀啊。怎么只是针对“基层干部”呢?当一个县的所有科级干部都申报了家庭财产,所有的县级干部们有什么理由不申报呢?谁更应该申报家庭财产?我相信,所有公民都认为,应该是一个地方的最高领导首先带头!
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们心服口服。为什么呢?
首先,一项制度在领导们身上先执行,那是正本清源。一个地方怎么样,首先看领导,如果领导贪腐成性,那他手下还有什么好货?“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况且,就算有好货,那他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这个道理谁都懂。领导干部就象衣服的“纲领”,管好领导干部,就相当于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其次,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当仁不让地做表率、模范,事事带头,这才能服众。如果一件事领导都做不到,你能理直气壮地要求下属做到吗?就算下属做了,他心服吗?正人先正己,这个道理很简单。
再次,申报家庭财产,是为了防止腐败,防止贪污,是为了及时发现谁家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那么,谁更有机会拥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当然是一个地方的头儿啦!这是不用证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应该先从领导干部做起。而且,这也是为了保护领导干部。如果领导的每一笔财产都是清白的,申报财产就是让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经得起查证的清白财产让领导昂首挺胸、清清白白做人,也让群众不再猜测非议,这不是最好的保护吗?
总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应该让领导干部首先申报家庭财产。当然,某省某县能从基层干部做起,这也是开了一个头。就好比抛出了一块“砖”,希望能起到“引玉”的作用。期待更多地方更具实质性的、更有力的执行这一制度。我相信这一天为期不远了。那将是国之幸,民之幸。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