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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8——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可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

(2022-06-11 11:13:09)
标签:

蔡开剑律师

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分类: 公司劳动

劳动合同法48——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可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选一: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下,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时可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责任,但二者只能择一。

举证责任的分配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期女员工继续履行选择权:孕期享有医疗期待遇,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接下来的产期和哺乳期等都会增加用工成本更为明显。这个成本与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赔偿金相比,反而是赔偿金成本低,因此用人单位宁愿违法解除也不想继续履行。故对三期女员工是否继续履行决定权不在用人单位,在女员工。

 

 

蔡开剑律师:18121866669(微信同号)。

泸医临床医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读)。

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6193),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婚姻家庭专业律师(证书编号:202004030286)。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研讨员,成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权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

说明: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总结提升,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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