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马哈蒂尔“毁约收水费”续:新外长表示协议“神圣不可侵犯”

(2019-02-21 00:44:55)
标签:

杂谈

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新加坡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去年12月,新-马两国检察总长就水资源问题举行了会谈,但会谈被新的海空问题“蒙上了阴影”。据称他是在接受该国媒体提问时说这番话的。马外长赛福丁曾于上周表示,该国向新加坡供应的原水价格审查谈判已于上月启动,但该国现在还有8个重要事件与新加坡谈判。在这之前,新外长维文曾表示,两国签署的《水资源协议》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马哈蒂尔“毁约收水费”续:新外长表示协议“神圣不可侵犯”

有一些问题,石川观察已经在另一篇文章《又要毁约!马哈蒂尔说,马来西亚外长将组团去新加坡“收水费”》中有所记录。现在再说这个问题的时候,窃仍然不想将他比作“亚洲特朗普”,也暂时还不想讨论关于中国在马来西亚被停工的那条铁路,但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国与国之间达成的协议,怎能说变就变呢。绕不开的是马哈蒂尔重新掌权后,以“国家穷,没钱”不断地单方面撕毁协议,这给他国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小觑的。

现在,我们不妨先拿“马来东铁”为例,因为马国言而无信,让一些持“双重标准”的西方舆论,包括印度舆论找到了抹黑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借口,无异也引发了中国民众的愤怒。毫无疑问,马哈蒂尔的做法,与特朗普打压奥巴马时代的政策如出一辙。固然马哈蒂尔针对的是他的政敌——曾是他门生的纳吉布。然而,一旦形成了国家之间的协议,就不再是马国的内部政治斗争那么简单了。俗话说,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种时候,即使不拿到桌面上说,也不表现在脸上,也可以猜测到不仅仅是中国企业,也令其他国家的企业前去马国投资多出几份警惕。即使马哈蒂尔认为,其此举可能讨到了一些“小便宜”。但是,此举却让马来西亚赶超新加坡变得更难了。

马哈蒂尔“毁约收水费”续:新外长表示协议“神圣不可侵犯”

说到这两国之间的这些“老帐与新仇”。假如也包括那条从吉隆坡通往新加坡的高速铁路和其他领土之争的话,现在马哈蒂尔政府又准备提前收回早年租给新加坡在柔佛南部的航空交通管理权。这项协议于1974年签署,到2023年到期。这还不算,马哈蒂尔还准备废除两国于1962年签署的另一项协议。这项水源资协议于2061年到期。马哈蒂尔堂而皇之地说,当时的物价和现在没法比,何况现在新加坡已经由一个“穷小子”,成为一个发达的城市国家。在不问一问人家新加坡为何现在如此富裕,而马来西亚却落后那么多的情况下,一副“臭无赖”的嘴脸暴露无遗。

据资料,马来西亚是新加坡唯一的水供应国。1962年,两国还为此签署过一份水资源协议。协议2061年到期。这段时间里,新加坡有权每天从柔佛河获得2.5亿加仑原水,价格是每千加仑0.01美元。马哈蒂尔认为,给新加坡的水价过低。他说,价格应起码提高10倍。然而,既然马哈蒂尔提出来了,被逼无奈的新加坡也只好破着头皮接招。新外交部发言人说,由于马国提出的问题太多,给双方的谈判“蒙上了阴影”。

马哈蒂尔“毁约收水费”续:新外长表示协议“神圣不可侵犯”

据新加坡亚洲新闻频道于19日晚些时候援引赛福丁的话说,“马-新两国间关于水资源协议的讨论已经开始。但我们还有8件事要与新加坡谈判,水协议只是其中之一。”赛福丁进一步说,两国检察总长正在举行会谈,他们还将会举行几次会议。不过,这位马来西亚外长对于谈判的结果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新外交部发言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两国总理在去年11月表示愿意进一步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双方在1962年《水协议》规定的水价审查权问题上的立场,两国检察总长之后进行了会晤。他说,“虽然两国检察总长从去年12月开始接触,但讨论被柔佛港口限制和柔佛南部领空控制权所产生的新问题所掩盖。”

有关新媒称,根据该协议,新加坡每天可从柔佛河抽取至多2.5亿加仑的水。新加坡支付每千加仑原水3分林吉特的价格,并以每千加仑50分林吉特的价格将处理后的水买回柔佛州,这只是水处理成本的一小部分。与此同时,柔佛州每天可获得处理后的水供应,最高为新加坡供水的2%或5%林吉特。

去年,马哈蒂尔批评了该协议,称这是“荒谬的”,他计划就相关条款进行重新谈判。上周末,他又说,赛福丁将“组团”参加水资源谈判。“我认为,每千加仑原水3分林吉特价格是在1962年定的,当时,1分林吉特的价值可以买很多商品,但现在一分林吉特什么都买不到,即使3分林吉特,我们还是什么也买不到。甚至连一包椰浆饭都买不到。”

上个月,新加坡外长维文表示,“两国签署的《水资源协议》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新加坡独立宣言的‘关键附件之一’。”

文/梁石川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