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盗走了泰安农村信用联社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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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石川
这绝对不是个案。今天的《齐鲁晚报》在报道原泰安市泰山区信用社主任赵勇,非法挪用、吸收存款3亿多元的大案时,笔者这样揣测。
早在2009年7月8日,《中国青年报》就曾以《山东宁阳县农村信用社多名储户千万存款莫名消失》为题报道过有关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社非法挪用储户存款的消息。
据当时的《中国青年报》报道,2008年8月5日,在泰安做钢材生意的孙建军意外地发现,自己在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华信用社的账户3天被转走了2350万元,分别是:2008年7月30日,转取1000万元;2008年7月31日,分4次分别转取200万元、 300万、50万、50万元;2008年8月4日,分两次转取350万元和400万元。
今天《齐鲁晚报》的文章标题更为惊人:《山东泰安原信用社主任非法吸金3亿多元》。报道说,新泰市民胡卫东存在财源信用社里的130万元不翼而飞,近三年来都让他寝食难安。藏在胡卫东的案例背后的是该市原泰山区财源信用社主任赵勇非法挪用、吸收存款大案,涉案资金3亿多元。”
综合来看,两起案件都发生在2008年,涉案人均为农村信用社主任。值得一提的是,当初中国青年报在报道宁阳县农村信用社让储户存款莫名消失时,还举了一些例子。几乎用同样的手法,宁阳的另一位王先生的两千多万元存款也被信用社转走了,“我的存款同样是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被私自转走。这一年来,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我们的生意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与储户孙先生、王先生不同的还有一位受害人韩先生。据这位韩先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风华信用社前主任胡永成(被停职)以信用社的名义向他借钱1910万元,并在欠条上加盖信用社的公章,此笔款项后来也不知去向,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给他任何官方的答复。
照实说,笔者今天在网路中刚刚看到新泰市民胡先生130万存款,被泰山区财源信用社挪用的消息时,并没想到要说话。但是后来,笔者无意间却在山东“齐鲁社区”发现了胡先生早前发的帖子《请泰山区信用社的领导们答复!!!》。
胡先生在帖子中称,为了讨回自己被信用社挪走的存款,自己不断地向省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讨要说法,未果。但其得到的答复却是:“泰山区信社你起诉它!”
早前,中国青年报在报道宁阳的孙先生的存款“被转帐”时这样说:这一切都是在孙先生不在场并且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发生的。后经孙先生交涉,风华信用社仅归还了335万元,但是其余存款2015万元该信用社拒不支付。多次催要未果后,孙建军于2008年9月16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008年9月17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孙先生的案子。根据孙先生申请冻结了风华信用社在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1749万元。并定于2008年10月30日上午8:50开庭审理此案。但是,10月30日当天,泰安中院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庭后告知案件暂不进行审理。同年11月17日,该院在没有依法释明具体事实理由的情况下,仅以“因本案出现需要中止诉讼的情形”为由裁定中止诉讼。
据称,该报记者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遭到了该法院相关人员的拒绝。
时隔今日,有关中国青年报报道孙先生的案子,已经快三年了,最后孙先生有没有拿回自己的存款,笔者不得而知。直到今天《齐鲁晚报》在报道新泰市民胡先生的遭遇时,笔者这才又起了宁阳县的孙先生。
据百度名片显示,2008年,山东省农村信社的134个县级联社,存款余额突破400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3000亿元,成为全省各地网点最多、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