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抑或是罗彩霞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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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贵州师范大学被告诉讼请求罗彩霞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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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抑或是罗彩霞的无奈!
梁石川
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罗彩霞案”,于13日上午8点30分,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异地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第一被告王佳俊本人没有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原告罗彩霞出庭。(红网8月13日讯)
昨日在媒体上看到有关罗彩霞案的最新消息,笔者感到庆幸,因为罗彩霞并没有变成一个怨女。虽然有人说她是得理不饶人,但是当初强势的隆回县公安局政治委员王峥嵘,为了让自己的女儿王佳俊顶替罗彩霞,不惜动用特权,伪造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让自己的女儿冒用罗彩霞之名去贵州师范大学上大学的时候,又谁站出来替这个弱女子说过一句话呢?
现在问题出来了,案子还没有审结,就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实属落井下石,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对弱势的蹂躏,对法律的亵渎。罗彩霞告的有理,告的有据,她为什么不能争取自己的权力呢?对其进行攻击有些荒唐。
不过,我们现在看到的小罗,在经历过许多的波折与磨难之后,已经变得更加成熟与稳重。“我只是普通人,希望大家多多关注‘罗彩霞事件’和事件引起相关部门改革及改进的连锁效应,而不是过多地评判罗彩霞个人。”这句话来自罗彩霞的博客。
这时,笔者在想,我们应该为她高兴才对,为什么要对她用邪恶的目光去看待这个经历过诸多不公平的弱势女子呢?这难道不是戴上了有色的眼镜来对待真理的追求吗?此时,蔑视的或许不是罗彩霞而是道义与法理的探索,还有人性的扩张。
罗彩霞在她的博客中描述,妈妈谈及官司时“眉头紧蹙”,奶奶“常睁眼到天明”。她说,宁可别人淡忘她是罗彩霞,因为一回到家乡就被所有人追问。“你得理不饶人,你不该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你应该息事宁人。”罗彩霞说,自己经常面对这样的指责。
“若不是被欺太甚我又怎愿对簿公堂。”罗彩霞通过博客说:“大家的帮助我铭记于心,我的回避只是不知如何面对。正义也好,扶不起的阿斗也罢,这只是大家的定义。我承受不住绚丽的光环,也背负不起沉重的枷锁。”
这时,笔者在做这一个思索,罗彩霞或许刚走出校门,并没有涉足太多的社会。承受如此多的刁难已经到了她的极限。此时,来自各方的指责甚至刁难,不仅令人匪夷所思的,同时,也让感受到社会的残酷与无情。
现在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原告罗彩霞撤回对王佳俊的诉讼请求,被告王峥嵘给付原告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其他争议,诉讼费300元由王峥嵘承担。庭后,法官走下审判台,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这或许并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2009年5月15日,原告罗彩霞是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王佳俊、王峥嵘、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等7一起告上法庭的。现在那些被告都已经不存在了,因为罗彩霞已经与王峥嵘握手言和。只是我们在反思整个案情的时候,有一种失落,那或许也是罗彩霞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