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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终有好报:为宿迁重奖“行善”民众说声好!

(2010-07-31 19:06:39)
标签:

小善

治安志愿者

民众

彭宇

宿迁

教育

分类: 新浪杂文

好人终有好报:为宿迁重奖“行善”民众说声好!

 梁石川

 

看见路人争吵,主动上前劝解,就能从公安机关领到一定的现金奖励,并且积分多了,买房子还能享受数千元的优惠,在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待遇。这样的事,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在宿迁却正在实行。昨天,记者从江苏宿迁公安机关在泗阳召开的治安志愿者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该市在全国率先对小善行为进行积分考核。(扬子晚报731日)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部都报。佛学《三世因果经》里还讲人的善恶因果报应划分了规律。笔者不是佛家弟子,但也偶读些佛学来陶醉一下情操。佛学无边,自然也是一种景象。

 

好人终有好报:为宿迁重奖“行善”民众说声好!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过去宣扬的积德行善的优良传统,大都被抛之脑后。比如有时候人们感叹雷锋走了,雷锋精神过时了;过去“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歌儿也听不到了。从“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的“叫春歌”风靡,到现在的“噶儿咕咚”,让人似懂非懂的“洋腔儿”,似乎找不到笔者成长时代的影子。

 

到了现在已经发展到路上行人被撞倒,没有敢去扶一把,怕是被到“碰(讹人)”的。比如200611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谁知,当好心人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20071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有报道称,“南京徐老太事件”判决后,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

 

当然也有网友提出这样的建议,说是先让老人签个字,或者找几个见证人后再去做好事。对此,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录下声音留下证据,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除非脑子进水了。

 

因此,现在挂在人们口中的话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种现状能改变吗?无异江苏宿迁公安部门推行的“治安积分卡”的方式,鼓励民众多多行善的举动,为改进社会风气,起到了一种助益作用。报道称,该市警方的祭出奖励,诸如主动劝架等“善行”都能从公安机关领取现金奖励及积分,积分多了,买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还可享受优待。

 

扬子晚报在报道此事称,“这样的事,听起来不可思议”。宿迁公安部门推出的“治安积分卡”,纪录民众的“小善”按照宿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亚军的说法,积分奖励是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自愿投身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中。

 

根据《宿迁市治安志愿者积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治安积分卡”在积分条款上规定的很具体,对参与民事纠纷调解、邻里守望、一般性的灭火抢险的,都有详细的计分规定。据称,对于主动提供讯息、协助警方破获案件、抓获嫌犯的积分还要更高些。

 

“治安积分卡”实施实名制填卡,每个人的身份、参加时间、积分分数、证明资料等基本讯息都可在派出所及一线警政单位建立的书面及电子档案中查到。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卡采累计积分,最低分是0.01分,最高分是100分,每月“兑现”1次奖励,按照“每积满1分可兑换100元人民币”的比例,进行累计积分奖励。

 

为了证实,自己的这一做法见到了实效,刘亚军称,我们对小善累计积分,就是使更多的人勿以善小而不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安管理中来。据统计,宿迁全市已有1896人受到奖励,累计发放奖励现金9.9万余元。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记起鲁迅先生说过的句话:围观看热闹,是国民劣根性最直接、最普遍的一种外在表现。笔者在想,产生国民的劣根性,以前是教育的缺位,而今还是教育的缺位吗?这件事情,是应该需要有关部门好好反思了,抛弃已经死去的南京徐老太案不说,到是宿迁市公安局的这一举动,赢得了社会的认可。

 

只是笔者在想,如果从眼下公安机关办安经费等诸多问题存在的实际,恐怕仅凭公安机关一家力量很难坚持下去。这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组织慈善机关等社会力量的介入,才能让像宿迁这样“重奖”民众“行善”的举措,很好地开展下去。

 

当然,像这样的提议,“几乎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为中国的事情研究起来就没有个完。不过,无论怎么说,多一家做的,就少一家看的,笔者仍旧先为宿迁这一举措,叫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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