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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张浚亲兵与张俊家臣“五十人”事件之别考辨

(2025-11-20 08:35:59)
标签:

历史

文化

军事

分类: 张浚考证

南宋张浚亲兵与张俊家臣“五十人”事件之别考辨

 

在南宋初年的史料记载中,两则关于“五十人”的事件因核心人物姓名相近(张浚与张俊)而常被混淆,导致对历史人物的误读与对时代特征的模糊认知。一则是宰相张浚罢政后,奏请存留亲兵五十人以备缓急;另一则是武将张俊去世后,其家族奏请保留五十余名使臣理资任,遭给事中黄祖舜驳议。此二事虽人数相近,但其性质、背景与所反映的时代问题迥然有别。通过严谨的史料辨析,厘清二事之真相,不仅能正史实之误,更能借此透视南宋在巩固中央集权、整顿吏治与规范勋贵特权过程中的努力与困境。

    一、澄清史实:黄祖舜弹劾的对象是张俊而非张浚

第一个“五十余人”事件,核心在于勋臣家族利用特权安插私人、侵占官阙。此事的主角并非张浚,而是武将张俊。其关键证据在于人物活动时间的无法重合。张浚于隆兴二年(116d)病逝,而负责驳议此事的权给事中黄祖舜(1100-1165)早在隆兴元年(1163)二月即已被罢免,离开京城临安,出任潭州知州。当张浚去世时,黄祖舜根本不在临安行使职权,不可能对此事发表意见。

相反,此事发生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武将张俊(1086-1154)去世之后。其时,黄祖舜正担任给事中,其家“奏留干当坟庄等使臣五十六人,仍并理为资任”,即希望将这五十余名家臣纳入正式官僚体系。黄祖舜对此坚决反对,其理由直指要害:“武臣守阙者数年,今素食无代,坐进崇秩,曷以劝功?”这不仅严重打击了为国效力的普通官员的积极性,更侵蚀了国家选拔制度的根基。最终,宋高宗采纳黄祖舜的建议,下诏“勋臣家兵校留五之一”,对勋贵家兵的员额进行了制度化限制。因此,可以断定,黄祖舜弹劾并引发制度性改革的,是“中兴四将”之一、以富庶闻名的张俊,而非一生以恢复为己任、屡经浮沉的张浚。

    二、背景再探:张浚罢相的深层原因与“亲兵五十人”之请

    第二个“五十人”事件,则发生在绍兴七年(1137年)九月,主角正是刚刚被罢去相位的张浚。与张俊家族谋求“资任”的“使臣”不同,张浚所请的是“亲兵五十人”,其性质是个人安保,而非政治特权。要理解这一请求,必须深入剖析绍兴七年波诡云谲的政治局势,尤其是淮西军变背后复杂的责任归属。

    要理解张浚的悲剧,必须将目光投向绍兴七年正月丁亥(十五日)这一天。在行在平江,问安使何藓自金国归来,带回了徽宗皇帝及宁德皇后相继崩殂的噩耗。宋高宗闻讯“号恸擗踊,哀不自胜”,其悲痛之情溢于言表。然而,就在这一天,他做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政治决定:即日任命秦桧为枢密使,并“恩数视宰臣”,使其地位与宰相等同。

    这一人事变动绝非偶然。徽宗的去世,使得迎回生母韦太后成为宋高宗最迫切的私人愿望与政治目标。为了实现与金国的和谈,他需要一位能够贯彻其议和意图的得力干将,而秦桧正是最佳人选。因此,这一日以及重用秦桧,明确标志着宋高宗的国策开始从张浚所力主的北伐恢复,转向以迎回母亲为核心的议和。这一根本性的转向,与张浚毕生坚持的政治立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也为他此后的所有困境埋下了伏笔。

        面对高宗的议和倾向,张浚力主北伐复仇,但高宗默然。张浚退朝后,复上疏请辞。虽被高宗下诏慰留,但此次请辞已暴露出君臣在根本国策上的深刻分歧,张浚的相位开始动摇。在此背景下,传统史学叙事常将淮西兵变的罪责归于张浚,认为其处置失当。然而,这更像是政治斗争的结果而非原因。兵变的真正根源,在于宋高宗的猜忌多疑,以及其身边以秦桧、沈与求等人为代表的议和派势力,为削夺大将兵权、扫清议和障碍而罔顾军事规律的干预。宋高宗先是允诺将刘光世所部交予岳飞,以激励其北伐,但随即疑虑岳飞的权力过大,决定将淮西军收归张浚的都督府,但在秦桧、沈与求等人的影响下,又出尔反尔否定张浚都督府直接掌兵。这一反复,不仅严重打击了前线将士的士气,更让作为在外督师的张浚陷入了进退维谷的被动境地。因此,淮西军变的爆发,是中央朝廷战略摇摆与权力斗争的直接恶果。张浚作为前线总指挥,采取补救措施派吕祉监军,张浚负有一定的用人失察之责,但他并非导致灾难的根本原因。兵变发生后,他选择主动承担全部政治责任,辞去相位,这既是传统士大夫“君子引过”的道德担当,也是以个人牺牲来维护朝廷体面的政治选择。

    正是在这“代君受过”的背景下,张浚请求保留五十名亲兵的举动,才显得尤为深刻和合理。九月初九,张浚被罢去一切实职,贬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仅仅两天后,又在御史的持续攻击下被削去荣衔。短短数日,他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沦为待罪之身。

    九月十七日,在即将踏上“去家万里,泛然舟寄”的流放之路前,张浚上奏恳请保留五十名亲兵。他给出的理由——“出入总兵,将近十年,其所施为,不无仇怨”——字字泣血,道尽了一位失势政治人物的现实恐惧。这“仇怨”来自多个层面:其一,作为坚定的主战派领袖,他是金人与伪齐的死敌;其二,他大刀阔斧地整编军队,得罪了刘光世等骄兵悍将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其三,他力主北伐,与秦桧等议和派势不两立;最关键的是,他刚刚被皇帝罢黜,成为政治斗争的失败者,人身安全毫无保障。

    这五十名亲兵,与谋求官职的“家臣”有着本质区别。他们不是政治特权的象征,而是张浚在返乡途中抵御明枪暗箭的最后屏障。面对一个树敌十年、而今虎落平阳的前宰相,宋高宗最终批准了这一请求。这并非单纯的恩典,而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考量。它既体现了高宗对张浚“勤王大功”的些许念旧,也符合宋代“罪不及身”的政治伦理,即官员虽因罪罢黜,但其个人基本尊严与安全仍需得到保障,以避免政治斗争彻底失控,撕裂统治集团。

    三、制度性反思:从“私兵”到“家臣”的权力边界

    将两个“五十人”事件并置考察,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宋初年国家治理的两大核心议题:如何规范勋贵武将的特权,以及如何保障失势重臣的基本安全与尊严。

    首先,张俊家臣事件反映了国家对“勋贵特权”的警惕与规范。张俊作为高级武将,其家中的“使臣”本质上是一种依附于他的私人势力。黄祖舜的驳议与朝廷的最终决策,是南宋政府试图将勋贵的私人势力纳入国家制度框架内进行管理的重要尝试。它划清了一条界线:勋贵的家兵可以存在,但不能成为侵蚀国家官阙、破坏晋升公平的“家臣”。

    其次,张浚亲兵事件则揭示了南宋初年激烈党争下政治人物的脆弱性与君臣关系的复杂性。张浚的失势,根源在于中央朝廷的战略摇摆与权力斗争。他的“仇怨”是真实存在的政治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请求保留一支小规模的亲兵卫队,是寻求基本安全保障的合理行为。朝廷的批准,也显示了一种政治规则:官员可以因罪罢黜,但其个人安全与基本尊严仍需得到保障,这既是维系君臣恩义的体现,也是避免政治斗争无限升级的必要之举。

    

    综上所述,南宋初年的两个“五十人”事件,主角分别为张俊与张浚,性质截然不同。张俊去世后,其家族试图将五十余名家臣“转正”为正式官员,触及了国家官僚制度的公平性问题,引发了黄祖舜的反对和朝廷对勋贵家兵员额的限制。而张浚罢政后,奏请保留五十名亲兵,则是在代君受过、处境危险的情况下,寻求个人安全的合理举措,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厘清这两段史实,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两位历史人物的个人境遇,更是南宋王朝在草创时期所面临的深刻挑战。一方面,它需要依赖张俊、张浚这样的勋贵重臣来稳定政权、抵御外敌;另一方面,它又必须时刻警惕这些人物的权力膨胀,防止其私人势力侵蚀国家公器。从限制“家臣”到体恤“亲兵”,南宋政府正是在这种“倚重”与“防范”的张力中,艰难地探索着中央集权的边界与统治的艺术。这两个看似微小的“五十人”事件,正是这一宏大历史进程的生动注脚。

 

 

附件一:关于“张俊(非张浚)家臣五十余人”事件的史料辨析

核心论点:张浚去世后没有其家人奏请留下使者五十余人理资任之事,该事件的主角应为武将张俊。

一、史料记载与初步辨析

1. 《宋史·黄祖舜》载:“张浚薨,其家奏留使臣五十余人理资任,黄祖舜言……乞为之限制。遂诏勋臣家兵校留五之一。” 此处记载存在明显错误,将张俊之事误记为张浚。

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三十年九月庚戌,诏勋臣之家,所留兵校皆以五分之一差破……先是张俊既薨,其家奏留干当坟庄等使臣五十六人,仍并理为资任。权给事中黄祖舜奏……于是行下。” 此处记载明确指出事件主角为张俊,是更为可靠的史料。

二、时间线证据:决定性的辨析依据

张俊(1086-1154):绍兴二十四年(1154)去世。

黄祖舜(1100-1165):绍兴二十四年(1154)前后,正担任“权给事中”一职,有职权驳议此类奏请。

张浚(1097-116d):隆兴二年(116d)八月病卒。

黄祖舜的行踪:隆兴元年(1163)二月,黄祖舜已被罢免,离开京城临安,出任潭州知州。隆兴二年(116d)张浚去世时,黄祖舜远在潭州,不可能在临安行使给事中的职权。

三、结论

基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明确记载和无可辩驳的时间线证据,可以断定:黄祖舜所弹劾并引发朝廷限制勋贵家兵员额的事件,其主角是绍兴二十四年去世的武将张俊,而非隆兴二年去世的宰相张浚。《宋史》在此处存在记载错误,应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为准。

 

附件二:绍兴七年(1137年)张浚进退情况

绍兴七年是南宋政治与军事的转折点,也是宰相张浚个人命运的滑铁卢。其进退脉络与宋高宗的国策转向及淮西兵变紧密相连,具体梳理如下:

一、背景:国策转向与权力顶峰的危机

国策转向的标志性事件:正月丁亥(十五日),问安使何藓归报徽宗、宁德皇后崩殂。宋高宗悲痛欲绝,为迎回生母韦太后,当日即任命秦桧为枢密使,恩数视宰臣。此举标志着南宋国策从张浚力主的北伐,转向以议和迎回二圣及太后为核心,张浚的相位开始动摇。

君臣分歧与张浚的首次请辞:面对高宗的议和倾向,张浚力主北伐复仇,但高宗默然。张浚退朝后,复上疏请辞。虽被高宗下诏慰留,但此次请辞已暴露出君臣在根本国策上的深刻分歧,张浚的相位开始动摇。

张浚与岳飞的伯乐关系:绍兴六年十一月,正是张浚奏请高宗内殿面见岳飞,足见其对岳飞的器重。

政见之争与中央决策失误:三月,张浚与岳飞因淮西军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这应被视为关于军事部署的政见分歧。随后,在议和派影响下,宋高宗作出将淮西军收归都督府的最终决定,此决策出尔反尔,直接导致岳飞心灰意冷,上庐山养亲,为后续兵变埋下隐患。张浚在此局面下处境被动,派张宗元监军,意在稳定军心并保护岳飞。

二、淮西兵变与再三请辞

兵变发生:八月初八,因张浚的用人失察(未能妥善处理王德与郦琼的矛盾),郦琼杀死吕祉,裹挟四万军民叛投伪齐,史称“淮西兵变”。

深层原因:兵变的根源在于宋高宗的国策转向和秦桧等人的干预,导致淮西军整编决策失当,军心不稳。张浚作为前线总指挥,负有用人不当的直接责任,但更是中央决策失误的替罪羊。

第一次请辞(引咎待罪):八月十二日,张浚入见宋高宗,主动“引咎”。高宗虽安慰,但张浚去意已决,当日“再疏待罪”。

第二次请辞(求去位):随着御史中丞周秘等人弹劾的声浪渐高,九月十四日,张浚“留身,求去位”。他推荐赵鼎替代自己,并直言秦桧“闇”,标志着高宗已决意换相。

第三次请辞(具奏解罢):九月初七,张浚上奏明确表示“已具奏解罢机政”,完成了程序上的最后一步。

三、ba相:从ba政到远贬

主动担责:张浚的罢相,是为淮西兵变这一重大军事失败承担政治责任。他作为宰相,代君受过,以辞职维护朝廷体面。

一贬再贬:

九月初九:张浚被罢去一切实职,仅保留观文殿大学士虚衔。

九月十一日:在御史继续弹劾下,被落去大学士荣衔。

最终处置:经赵鼎力保,张浚免于“远窜”。十月初九,最终被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四、离京:奏请亲兵与君臣余情

上奏时间:九月十七日,在被贬斥但尚未离京之际张浚言:“臣荷陛下知遇,出入总兵,几及十年,其所施为,不无仇怨。今奉亲偕行,还家万里,泛然舟寄,未有定居。除依例合破使臣外,乞许臣于都督府借差使臣四员,存留亲兵五十人,以备缓急。”从之

另有载:“十一月壬寅(十四日),特进张浚言:‘臣荷陛下知遇,出入总兵,将近十年,其所施为,不无仇怨。臣今奉亲偕行,去家万里,泛然舟寄,未有定居,望许臣于都督府借差使臣四员,存留亲兵五十人,以备缓急。如蒙俞允,令所在州于上供钱米内应副。’许之。自赵鼎召归,张浚每以回銮为念,洎罢政登舟,诸人往饯,犹以此言之。”后一史载时间在十一月壬寅(十四日),是错误的。

奏请内容:以“出入总兵,将近十年,其所施为,不无仇怨”为由,请求保留五十名亲兵。这“仇怨”既来自对金主战,也来自内部整军得罪的权贵,更因代君受过而成为众矢之的。

朝廷态度:宋高宗批准了这一请求。这表明,尽管张浚因“失谋误国”而被罢黜,但高宗仍念及其“勤王大功”和主动担责的品格,对其个人安全给予了基本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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