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训、理学与政治实践:从张浚“四益箴”看南宋士大夫的精神传承
(2025-11-14 09:05:10)
标签:
历史文化教育 |
分类: 张浚考证 |
家训、理学与政治实践:从张浚“四益箴”看南宋士大夫的精神传承
南宋时期,理学思潮勃兴,深刻地塑造了士大夫阶层的精神风貌与行为准则。名臣张浚所倡“四益箴”,经由其子张栻、张枃的传承与实践,成为观察理学思想如何融入家族训诫、进而转化为具体政治实践的绝佳案例。通过梳理相关史料,我们不仅可以还原“四益箴”的源流与内涵,更能窥见南宋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想的具体实现路径。
“四益箴”的源头,是南宋初年抗金名相张浚(1097-116d)对其子的庭训。据宋王霆震所编《古文集成》收录的张栻(1133-1180)记述,张浚“晚岁尝大书四言,以诏枃(从弟张枃,1140-1198)弟曰:‘无益之言勿听,无益之事勿为,无益之文勿观,无益之友勿亲。’”这四句箴言,言简意赅,直指个人修养的核心。张浚将其书赠次子张枃(原文误作“杓”),张枃“受而藏之”,足见其对父训的珍视。这四条戒律,构成了张氏“家法”的基石,其本质是要求子弟在言、行、文、友四个方面保持高度的道德自觉与价值甄别能力,远离浮华与虚妄,专注于有益于德性与事业的根本。这不仅是父对子的殷切期望,更是一位历经宦海沉浮的政治家对人生经验的凝练总结。
张浚去世九年后,其教诲的影响并未消减,反而在其长子、湖湘学派集大成者张栻手中得到了理论上的升华。乾道八年(1172),张枃为纪念父训,特“以四益名堂”,并恳请其兄张栻“追述其义”。张栻“奉书而泣”,感怀于先父遗教与弟之诚心,遂作《四益箴》。
张栻的《四益箴》并非对父训的简单复述,而是运用理学思想进行的系统性、哲学化阐释。他将父亲朴素的道德戒律,提升到了“存天理,遏人欲”的理学高度:
通过张栻的再创作,“四益箴”从一则家族内部的训诫,转变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学修养指南。它将外在的行为规范,与内在的“心性”修养紧密结合,体现了南宋理学“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核心精神。彭龟年诗中“亦知已有长生诀,四益斋中四益箴”之句,亦印证了此箴言在当时士林中已被视为修身养性的“长生诀”。
理论的价值最终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张枃不仅将“四益”名其堂,更在为官施政中恪守不渝。陈傅良的《跋张魏公、南轩四益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例证。淳熙十六年(1189),陈傅良出任桂阳守,按旧例需向朝廷进贡白金三十两,这笔费用通常转嫁给百姓。陈傅良认为此举“非圣朝所以惠远民之意”,毅然“擅减三分之二”,且不求朝廷推赏。
此事上报后,时任宰相的周必大“疑不能决”,仅将文书转交户部(版曹)。关键时刻,时任尚书的张枃挺身而出,上奏称:“桂阳壤地褊小,守臣陈某请不妄。”他精准地指出桂阳地小民贫的现实,为陈傅良的举措提供了坚实的依据,最终使朝廷“可其奏”,并给予与其他郡县同等的赏典。陈傅良因此感慨万千:“余以是知魏公与南轩先生之教,定叟尚书能守其家法如此。”
张枃的行为,正是“无益之事勿为”的完美体现。在他看来,增加百姓负担以媚上,便是“无益之事”;而体恤民情、坚守道义,方是“所当事”的君子之行。他利用职权保护了一位正直的同僚,更维护了朝廷的体恤之心与地方的安宁。这一事件雄辩地证明,张浚的家训与张栻的理学阐释,已内化为张枃的政治伦理与行动自觉,成为其施政的指导原则。
从张浚的朴素垂训,到张栻的理学升华,再到张枃的政治实践,“四益箴”的传承脉络清晰地展现了南宋士大夫精神世界的三个层面:以“家法”为载体的道德传承,以“理学”为内核的思想深化,以及以“事功”为归宿的实践检验。这一过程不仅是一个家族精神的延续,更是整个时代士风的具体缩影。它告诉我们,南宋理学并非空谈心性的玄学,而是与现实政治、个人操守紧密相连的实践哲学。张氏父子以“四益箴”为纽带,成功地将儒家“修齐治平”的理想贯通于家族传承与国家治理之中,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袁州府治的“四益堂”,作为这一精神传承的物质见证,亦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
附件:
一、宋王霆震編《古文集成》之张栻《四益箴》:“先君晚岁尝大书四言,以诏杓(枃之误)弟曰:‘无益之言勿听,无益之事勿为,无益之文勿观,无益之友勿亲。’杓(枃之误)受而蔵之。”
二、陈傅良《跋张魏公、南轩四益箴》:乾道之辛卯(乾道七年,1171),余送南轩先生于吴兴之碧澜堂,雅闻定叟尚书名而未之识也。其后,尚书公所至,治行为天下第一,益相向往。余守桂阳,是岁,孝宗内禅(淳熙十六年二月),故事桂阳守臣贡白金三十两,吏率取诸民以应令,余惧非圣朝所以惠远民之意,具以质言上,擅减三分之二,且不推赏。是时,周益公当国,疑不能决,但批状送版曹,会定叟为尚书,奏:“桂阳壤地褊小,守臣陈某请不妄。”得旨可其奏,而赏典视它郡,余以是知魏公与南轩先生之教,定叟尚书能守其家法如此。吾友沈仲一令余书四益碑,后遂著其事,且以发明上恩云。
三、张栻乾道八年(1172)《四益箴》:“先君晚岁尝大书四言以诏枃弟曰:无益之言,勿听;无益之事,勿为;无益之文,勿观;无益之友,勿亲。枃受而藏之惟谨。先君既没之九年,则以请于某曰:伏自惟念大懼无以承先君之意。既以四益名堂,愿兄追述其义,将列之座右,朝夕儆戒,以庶几乎万一,某奉书而泣,退而为箴以告之:若古有训,听德惟聪。闻过以改,闻善以从。匪是之闻,则为无益。謟言溺心,奸言败德。嗟哉勿忘,敬共朝夕。卓尔有定,听斯不惑。朝夕之间,何莫非事。事所当事,是为君子。惟欲之动,则乱于为。营营何益,扰扰孰知。止之有道,当收放心。曷喻其工,履薄临深。异说害道,我则弗迩。浮文妨实,我则弗贵。而况未俗,骫论俚辞。当绝于前,勿乱于思。潜心圣贤,博考载籍。闻见之多,于以蓄德。大伦惟五,友居其一。我观昔人,敬戒无斁。以狎而比,以顺而同,德惟日丧,友亦曷终。必端尔心,忠信是亲。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四、彭龟年《寿张京尹(即张枃)十首(之十)》云:“欲颂公侯学鲁人,怕冲大尹罢能吟。亦知已有长生诀,四益斋中四益箴。”
五、四益堂,在袁州府治内,宋州守张枃建,刻其父张浚所书四益碑于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