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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手持正式的残疾人证件,就因为不是当地人,却不能享受相应的公共福利……《新京报》日前报道的残疾人小伙凌志坚的境遇,引发很多人的关注。报道说,凌志坚湖南龙山县人,从小跟外出打工的父母在无锡生活,但一直没有无锡户籍。多年来,他的残疾证想要起作用,只能靠公交司机偶尔的善心大发。
残疾人的公共福利也有户籍壁垒?这让人难以接受:残疾人本就是被厄运挑中的不幸者,行于世上,已经承受了太多劫波,再给他们设障,也是制造人为的伤害。而有温度的社会,本该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多些人本关怀。
外地残疾人不能享受免费坐公交,于情不合,于法也无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为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优惠。它并未规定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可设户籍限制。“法无授权不可为”,无锡有关方面这么做,着实难言妥当。尤其是事发地无锡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这也令人遗憾。
当地残联对此的解释是,因为公交补贴是地方政府提供,尚无法惠及外来务工人员。听上去似乎挺在理:“残疾人免费乘车”属于地方性政策,地方财政补贴,所以也就画地为牢。
目前财政部、中国残联印发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对于残疾人康复、托养等大的福利项目,有财政兜底,且可转移支付。但残疾人免费坐公共交通的福利,确实多由地方说了算,地方有不小的裁量权。从2012年北京率先对残疾人坐公共交通免费后,当下许多城市也都实行了这一惠政。
既然是惠政,就该在低成本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一“惠”到底。财政——哪怕是地方财政,都要用之于民,有公益属性。在对残疾人免费公共交通等福利保障上,不设什么户籍壁垒,将外地残疾人也纳入到惠政覆盖面中来,其实增加的支出寥寥无几。
一般情况下,公交上多个把人或少个把人,盈亏差不了太多,尤其是在近乎空载的情况下。这在财政的大盘子里连“芝麻”都算不上,不影响财政收支的平衡状况,反而在民生账上会收获颇丰。又何必向外地残疾人收那点乘公交费用呢?
对外地残疾人在坐公交福利上设户籍壁垒,撞了财政公益属性的腰,更何况,现在各地都在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削减本地、外地人的福利差距。在此情景下,依旧抱着户籍壁垒不放,有些过时,也难免让人怀疑遇上了“假”残联。
文/宿聊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