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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有,“家庭干政”也应慎之又慎

(2017-02-24 18:58:53)
标签:

杂谈

昨日,网络再现刷屏文章,《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文章作者以妻子的身份为老公韩冬辉打抱不平,指责创业公司CEO过河拆桥,拒不兑现公司股权分配承诺。


“IT男创业7年被净身出户”,在创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如此悲情故事确实很能撩拨公众情绪。今日,该事件还在继续发酵。


事件当事公司展程科技CEO陈羽翔对外发布公开信,承认股权拖延,已着手股权分配问题。但同时指出,韩冬辉曾获200万分红,而非100万,其2013年之后“状态不好”,负责的多个项目效果不佳。


眼下,事件还未到水落石出,双方各执一词,舆论甚至还在双方的私德问题上绕弯子。股权是契约问题,其争执的底线应是不以私德为考量。除此之外,本次事件中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


那就是“家庭干政”,企业与家庭之间界限何在,公司内部的事情,家庭成员插手干预是否合适。我们曾经有过“家企不分”的历史,在过往的社会经济制度里,不仅单位干预家庭问题是普遍现象,反过来,若是家庭成员在单位受了欺负,亲属也可以找上去理论。家庭问题、企业问题,混成一锅煮。


在本次事件中,韩某妻子无疑发挥了某种主导作用。爆款文章里,展程科技在初创期股权架构、股权分配方案和退出机制上的问题,也被暴露出来。在公共舆论场发爆款文章,其效果也等于前互联网时代,家属跑上大街去指责公司、大骂领导。问题是,作为展程科技联创员工的妻子,发出这封“打抱不平”的公开信,其实也不无法律上的风险。


诚然,基于《婚姻法》规定,韩某妻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丈夫薪水、分红及未来可能的股权,都应当有她的一份。但这种财产上的“分配”权益,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取而代之”,甚至干预后者所在公司的事务。


据之前报道,记者曾获得一张疑似韩冬辉在某微信群的回应截图,韩某称事态发展不太对,越来越始料不及,希望大家不要再转发,“本来就是老婆发发牢骚,背着我发的”。如果是“背地”发信,那么她就要为“发发牢骚”,单独承担责任。


更为不利的是,从该公开信看,若干“关键事实”,并非确凿无误。比如,韩冬辉的“分红”具体数目,而“净身出户”的悲情判断,也可能不是最终结局。如此仓促“发难”,难免对涉事公司及当事人产生消极影响。


姑且不说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果对方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失实文章侵犯名誉和商誉,通过诉讼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她便有可能限于被动。


其实,股权激励上的争议,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解决。从本质上看,此类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控范围。在有关司法解释中,亦不乏法律依据。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了十一则股权纠纷判例,便明确了若干重要裁判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公司一方胜诉,但也不乏成功事例。前高管王茁诉上海嘉华案,就以当事人最后被判恢复劳动关系、获取股权而胜诉。而胜诉的关键,是有充分的事实证据说话,以及“恰如其分”的诉讼技巧。


法院是法院,舆论场是舆论场,如果两者错位了,结果也许就适得其反了。同样,家庭是家庭,企业是企业,混淆其中的界限,同样容易引发不可控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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