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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约 -  婚姻的原则——东北王老四(转载)

(2010-02-17 07:08:09)
标签:

婚姻

盟约

基督徒

原则

情感

分类: 亲情友情夫妻真情
第一个原则:“离开”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18,24;)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婚姻关系优先于任何人际关系,甚至优于父母关系。
    这里的"离开"包含着不回头的意思,主要指心理上的独立而言,(绝非包含抛弃之意)。离开父母就是要彻底改变自己与父母的关系,结了婚已经是成家立室,创造另一个新的家庭了,所以,应该过自立的生活。无论家庭未来的打算,工作的选择,金钱的使用,对儿女的教育,夫妻都有绝对的主权,父母的意见应尊重,但如何去做主权仍在夫妻。

    在这点上,中国人尤其做得不好,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更重要的是夫妻只有彼此相爱才能完成神设立家庭的目的:作丈夫的在婚后仍与母亲太过亲近,好似脐带还未切断。这是造成中国家庭中婆媳问题的主因之一。

    在我辅导过的案例中,三分之二与父母干预儿女婚后生活有关,男性的母亲尤为严重。父母以为儿女虽然结婚成家,还是孩子,不敢放手,不愿放手,更不想放手,使儿女不能独立思考和在磨合中找到夫妻相处之道。

   “妈妈只有一个,而媳妇走了还可再找”,“母子是血缘关系,而夫妻是法律关系”……

   这些在中国社会认为正常的观念都与圣经教导不合。想想看,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超过与父母和自已儿女的时间。上了大学,人就离开了父母,而自已的儿女一上大学,也离开了自己,所以,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夫妻在一起面对风暴和宁静。今天作父母的由于儿女多为独生子女,放心不下,其实儿女象小鹰一样,必须让他们放飞去搏击风雨了。而更重要的是夫妻只有彼此相爱才能完成神设立家庭的目的:

    从创世记1章26节至28节、2章18节,玛拉基书2章15节三处经文中可归纳出神设立婚姻的目的。其一,互为终身伴侣,一起服事神。其二,成家立业,操练管理。其三,传宗接代,得虔诚的后裔。

   “与妻子连合”,指把……胶在一起,这非单指肉体的联合,也指思想和感情上的联合,即灵肉合一。这种连合是一生之久,不可分开,因此基督徒不能离婚。正如马太福音19章6节耶稣强调: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第二个原则:“固守”

 

    英国著名的文学家莎士比亚有句名言说:“婚姻是青春的结束,是生命的开始。”

    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是上帝设立家庭的初衷,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在世的时候也重申了这一重要的真理。

    当新郎和新娘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之后,他们二人的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他们之间不再是一种朋友的关系,也不再是一种恋人的关系,而是一种夫妻的关系。关系一发生变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爱护他的伴侣就成为他终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论安乐困苦,无论顺境逆境,他都要爱着这位上帝为他所预备的人生伴侣,直到终生。夫妻之间只有互相信任,彼此坦诚。

    婚姻是一种永恒的关系,伴侣是盟约的关系,当年青情侣走向结婚的殿堂时,是藉由誓约而结合在一起,我每当带新郎新娘在教堂宣告结婚誓言时,都会为那誓言激动不已:无论是富贵贫穷,健康病弱、我将永远爱你,珍视你,伴随你一生一世,至死不渝!

    这是一种盟约,在上帝和众亲友面前立的约,盟约至极,无悔之诺。所以,固守你的婚姻,从年少到白头;更要学习经营你的婚姻,在感情的帐号中积累储蓄。

    但在现实生活中,基督徒也有出现离婚的现象。据圣经有关专家分析出现这种现象有两个主要的原因。第一,因许多教会已失去了神与圣洁的标准,充塞着属世婚姻的价值观与看法。第二,太多的基督徒没有接受适当的婚前预备。他们在不完全明白婚姻本质与责任的情况下,就结了婚。而且他们也很少受到相当的教导与训练,不知道如何尽责。

    保罗提到婚姻,认为那是极大的奥秘,象征基督和教会的关系。而这两者的关系是爱的示范,基督爱教会并且为教会舍命。可见基督对教会的爱是永不止息,夫妻间的爱亦是如此。耶稣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倘若离婚就背离了神所设立的婚姻的意义。

 

第三个原则:成为一体

 

    根据创世记第2章18-24节的记载,耶和华神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他的肋骨来造成夏娃,这就说明了一个道理:夫妻原本是一体的。

    奥古斯丁曾说:神早就设计男女地位平等,在他的心意中,他没有叫女人高于男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头骨造夏娃;神没有叫男人压制女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脚骨造夏娃。肋骨是最贴心之处,是最亲密的表征。

所以,在圣经的婚姻关系中,认为夫妻关系是最亲密的人际关系,是灵魂体的合一。正如亚当唱给夏娃的第一首情歌所说的:“"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婚姻中的肉体关系是来自上帝的礼物。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根据创世纪2章18节,性不只是为生育,因为神为第一个人造一个配偶,是因为“独”不好,“共”才好。二人结合的婚姻,首要目的并非生儿育女,而是共同生活,同甘共苦,祸福与共,互依互助,互补长短;

    在圣经的观念中,性是神所创造的,他造两性,男女有别。性是为婚姻而造,是圣洁、美好的。神造男女,建立婚姻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受性生活,是神所赐的福气,也藉此生养儿女,负起延续及繁衍人类生命的责任。夫妻间正常美满的性生活可以避免淫乱。

    在成为一体的观念中,夫妻不应该有你我之分,应全方位的委身,除了解婚姻的原则外,同时也应扮好自已的角色。(未完侍续)

 

本文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072f0100cez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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