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药家鑫案VS付成励案:药家鑫真的必死吗?
这两天围绕药家鑫死刑判决的必要性与博友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种思想的交流让我觉得很畅快,但同时,我也为如此汹涌如潮的民愤感到意外,在中国,杀人偿命的复仇观念还是如此深入人心甚至根深蒂固,在中国倡导刑法宽容和博爱的人文理念是多么艰难。
很多人发出强烈的呼吁:药家鑫必须得死!怎么样才能告诉大家药家鑫不是“必死”呢?我想到了付成励弑师案,我发现这二个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
一是被告人同为在校大学生,药正读本科大三,付正读本科大四;
二是被告人均没有前科劣迹,在校表现良好,药在校获得十余项奖励,付在校热心公义,热情助人;
三是杀人情节都很残忍,犯罪后果都很严重,药是朝被自己撞伤的伤者连捅数刀致其死亡,付是在老师上课时当着几十个学生的面,砍杀程春明老师头部数刀致其死亡,令几十名听课的学
生惊愕恐惧不已,甚至相当长时间内形成心理阴影,对那种血腥场面感到心有余悸;
四是都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
五是被害人均无过错,在付案中,付成励单方面认为被害人有过错,但这仅是他个人的臆断,法院判决书也没有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六是均引起热烈的社会反响,是否判死刑存在很大社会争议。
而相比较而言,付案有二点比药案更加严重:
一是付成励杀人后一直拒不悔罪,认为自己是正义之举,不忏悔不道歉;
二是药家鑫是一念之差或者说一时糊涂杀人,付成励则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预谋杀人。
但是,为什么两案的判决却有着天壤之别?为什么更加严重的付案判处死缓,而药案却判处死刑?最关键的因素只有一个: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决定了被告人的生死。
在付案中,卓有才华的海归派教授程春明被残杀在课堂上,但是,程教授同为大学老师的妻子却没有要求法院判处付成励死刑,她只当付还是个孩子,宽恕了他年少轻狂心智幼稚时犯下的这个天大的罪错!这个伟大的决定令我感动不已。
而药案呢,张妙的家人复仇的怒火冲天,虽然犯罪前与药家鑫也是素昧平生,无怨无仇,但任凭药的父母伤心哀求,任凭药家鑫痛哭忏悔,他们就是铁石心肠,就是非要致药家鑫于死地后而快!
其实,在我看来,药家鑫相比付成励更象个未长大的孩子,付杀人更绝决更血腥,而且从未见他哭泣忏悔,而药家鑫却一直象个孩子似的痛哭忏悔,但结果却是,付最终获得了宽恕,获得了改造自新的机会,他的人生还可以重写,而药却将要被处死,青春年华还未来得及绽放就已凋零……
是什么造成二人生死有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胸怀,程教授的妻子在程教授遇害时还怀有身孕,她更是伤心欲绝,但她做到了宽恕,她不忍心让付成励这个她眼中的孩子去吃枪子,而张妙的父亲做不到,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复仇。
在这样一个全民为药家鑫死刑判决拍手称快的时刻,回顾付成励案件是有意义的。这样两个惊人相似的案件的比较,足以让我们深思:我们的社会到底应当宣扬一种什么样的死刑观?我们的司法到底应当倡导一种什么样的刑法理念?中国的现代法治文明进程到底朝何处去?我们的司法是在推进这样一个进程,还是在促使它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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