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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篇•先秦君王的男风

(2009-04-17 1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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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性文化

第三十三篇•先秦君王的男风

   先秦君王与男风

在我国古代,同性恋现象究竟始于何时,古人们也曾进行过探讨,清代文人纪昀认为“娈童始于黄帝”(《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那么同性恋是否真的始于黄帝时代?显然这是托古之风影响的结果。在中国医学史上,人们亦把黄帝看成是医的始祖,同样也认为黄帝创造了中华民族的一切。这种民族热情的确掩盖了许多历史事实,同性恋的溯源亦如此。当然,这种观点虽然不很准确,却说明了一个真实的内容,即同性恋与我们的民族同存,或者说,与人类同存,甚至早于人类,即从一般动物进化到人的过程中就可能存在。让我们感到这种可能的,就是现在动物之间的同性性行为。

1)美男破老

在我国历史上,见于记载的同性恋应首推《周书》。《周书》是一部重要的先秦典籍,非成于一时一人。见于《韩非子·说疑》、《汉书·艺文志》及《尚书》等。又称《逸周书》。《战国策·秦策一》中提到《周书》关于同性恋的记载,“晋献公欲伐郭,而惮舟之侨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女破舌。’乃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舟之侨谏而不听,遂去。因而伐郭,遂破之。又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老。’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荀息生活于春秋前期,他所见的《周书》应在更早时就已经出现。美女在《战国策》中已被明确为女乐,而与其相又应的美男亦应为男性倡优,对于“美男破老,美女破舌”的解释,陈逢衡在《逸周书汇校辑注·卷二·武称解》中说:“ 国君好艾则远弃典型,故破老;国君好内则忠谏塞路,故破舌。”可见美男不仅是男性同性恋者,而且还遗害无穷。

2)齐景公与羽人

《晏子春秋》中记载了具体的同性恋故事。书中载:“景公盖姣。有羽人视景公僭者。公谓左右曰:‘问之,何视寡人之僭也?’羽人对曰:‘言亦死,而不言亦死,窃姣公也。’公曰:‘合色寡人也,杀之。’晏子不时而入见曰:‘盖闻君有所怒羽人。’公曰:‘然,色寡人,故将杀之。’晏子对曰:‘婴闻拒欲不道,恶爱不祥,虽使色君,于法不宜杀也。’公曰:‘恶,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将使抱背。’”这里,景公并不是个主动同性恋者,但羽人的行为的确有性爱的成份。当然,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行为是厌烦的,致使因“色寡人”故“杀之”。虽然如此,但并不是罪不可赦的,所以,晏婴的劝解使这个羽人转危这安。并成景公沐浴的侍者,景公允许羽人在他沐浴时“抱背”,明知羽人有同性爱之心而允许之,并且又允许进一步的肉体接触,可见景公对这种同性行为的默许。

3)卫灵公与弥子瑕

如果说齐景公是被动默许同性恋,而卫灵公则是主动的同性恋者。《韩非子·说难》中就记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瑕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应强调的是这理的“爱”字与今天的爱情之爱并非相同,但这里的“爱”字的确有着性爱的成份,卫灵公与弥子瑕有性爱之嫌。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卫灵公对弥子瑕的宠爱超出了战国时期一般的君臣关系。如果说私乘卫灵公的车去探望母病,是因为他有亲情孝道而让人尊敬,可赦于刖刑尚可理解的话,那么,与卫灵公同吃一个甘桃却有着地道的卿卿我我的意味。当然,这种关系是短暂的。韩非子认为,这种爱之所以短暂,是因为“色衰”而“爱弛”。因为一个人的漂亮是短暂的,而因容貌的变化而失去这种卿卿我我的爱,这显然不同于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工作上的爱,亦不同于真挚朋友之间的爱,因为这些爱会因时间的流逝,随着思想交流的深入而爱得更深。那么对容貌的追求,男性之间取悦于容貌,实在是有性爱的成份。那么,弥子瑕是否是女性而非男性呢?下面的文字显然作出了回答,“卫大夫史鱼病且死,谓其子曰:‘我数言蘧伯玉之贤而不能进,弥子瑕不肖而不能退。为人臣生不能进贤而退不肖,死不当治丧正堂,殡我于室足矣。’卫君问其故,其子以父言闻,君造然召蘧伯玉而贵之,而退弥子瑕”(《韩诗外传·卷七》)。蘧伯玉为贤臣,曾因弥子瑕被宠而未得重用,可见弥子瑕虽为不肖者却也是臣子,自然应为男子。而历史上认为弥子瑕的失宠是因为史鱼尸谏的结果[25],这显然证据不足。我赞成韩非子的看法,是因为弥子瑕“色衰”,而卫灵公的“爱驰”后,这个史鱼尸谏方才奏效而已。

4)楚宣王(当为楚宣王)与安陵君

《战国策·楚策》中记载:“江乙说于安陵君,曰:‘君无咫尺之进,骨肉之亲,处尊位,受厚禄;一国之众,见君莫不敛衽而拜,抚委而服,何以也’曰:‘王过举而色,不然无以至此。’江乙曰:‘以财交者,财尽则交绝;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是以嬖女不敝席,宠臣不避轩,今君擅楚国之势,而无以深自结于王,窃为君危之。’安陵君曰:‘然则奈何?’曰:‘愿君必请从死,以身为殉,如是必长得重于楚国。’曰‘谨受命。’三年而弗言。江乙复见曰:‘臣所为君道,至今未效。君不用臣之计,臣请不敢复见矣。’安陵君曰:不敢忘先生之言,未得间也。”“于是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王抽旃旄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乐矣,今日之游也。寡人万岁千秋之后,谁与乐此矣?’安陵君泣数行而进曰:‘臣入则编席,出则陪乘,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愿得以身试黄泉,蓐蝼蚁,又何如得此乐而乐之。’王大悦,乃封坛为安陵君。君子闻之曰:‘江乙可谓善谋,安陵君可谓知时矣。’”

有人提出疑问,认为安陵君是女子而非男性。唐人林宝在《元和姓纂》中说:“安陵小国,后氏之,安陵缠,楚王妃。”我认为此观点是错误的,安陵君为男子无疑。江乙对安陵君的提问表明,安陵君没有自己可依赖的土地,与国王又无亲缘关系却居于尊位,享受优厚的奉禄,并且国内的百姓见到他则要顶礼膜拜,江乙认为这不合道理,这样的待遇过高。如果安陵君为女性。女性以其姿色而获得这种待遇是很自然的,历代王后王妃皆如此。安陵君与楚王的关系极为密切,“入则编席,出则陪乘”,即同睡同乘。安陵君自述这种待遇的获得,是楚王“过举而色”,江乙告诫说君王对于宠妾的嬖爱往往等不到席子睡坏就会停止,对于宠臣的嬖爱往往等不到轩车用坏也会停止,并为安陵君献策,让他许诺为楚王殉葬。安陵君果真许诺“愿得以身试黄泉”,以搏得了楚王的终身信任与宠幸。这种同性恋,已为当时的上层社会所赞许,“君子”们佩服江乙善于计谋,而赞同安陵君的聪明。

5)魏王(可能为魏安釐王)与龙阳

《战国策·魏策》中记载:“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龙阳君得十余鱼而泣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对曰:‘臣无敢不安也。’王曰:‘然则何为涕出?’曰:‘臣为臣之所得鱼也。’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今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之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辟人于途,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幸于王也,必褰裳而趋王。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魏王曰:‘误!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于是布令四境之内曰:‘有敢言美人者,族!’”

龙阳君与安陵君有着相同的感受,即害怕失宠。龙阳君没有安陵君那样的许诺,却由对所钓之鱼的态度而联想到自己的未来,并告之魏王,以求得魏王永恒的爱。当然,有人认为龙阳非男性,而是女子,吴师道在对唐人林宝的《元和姓纂》重加校注本中说龙阳“幸姬也,《策》言‘美人’,又云:‘拂枕席’,此非楚安陵君、鄢陵君、寿陵君、赵建信君之比;长孙佐辅于《武陵》等诗,用‘前鱼’字,皆以宫人言之”。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得幸于王”、且称为“美人”,看来有女性之嫌,但这些侍候魏王之事,也并非男子不可为,今天提及“美人”即为美女之称。而此处之“美人”的含义也不能仅以今天意义去理解。

唐人司马贞作《史记索隐·佞幸列传》中有“泣鱼窍驾,著目前论”中把“泣鱼”这个典故与“窍驾”相提并论,归为一类,且把安陵与龙阳皆列为佞幸之臣,而非嫔妃,可见二位皆为男性。另外,龙阳自称“臣”,并未称“妻”、“妾”之类的称谓,而且是“爵至人君”,而女子为官为爵者实在罕见,因此我认为龙阳当为男性。龙阳与魏王这个故事已成为一个典故。后世皆以“龙阳”来喻男性同性恋。

从《逸周书》中的“美男破老”,到齐景公与羽人,卫灵公与弥子瑕,楚宣王与安陵君、魏王与龙阳等,可知晓先秦君王的同性恋风气很浓。其实远不止这几位,还有许多君王与臣的关系过于爱昧,如庄辛告诫楚襄王说:“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专淫逸侈靡,不顾国政,郢都必危矣!”(《战国策·楚策》)结果“秦果举鄢郢、巫、上蔡、陈之地,襄王流掩于城阳”(同上)。有人告诫建信君说:“君之所以事王者,色也;葺之所以事王者,知也。色老而衰,知老而多。以日多之知而逐衰恶之色,君必困矣。”(《战国策·赵策》,可见建信君与赵王的君臣关系亦有“色”的成份。宋景公十分宠爱外嬖向  (桓

  ),向  看中的公子地的几匹白马,想据为已有,景公竟“取而朱其尾鬣以与之”,公子地知道后“怒,使其徒   ,而夺之。

  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左传》定公元十年),君主因臣子受辱而心痛流泪,这实在为这个君臣关系增添了暖昧的回味。等等,诸如此类的记载很多,以至于使韩非子叹息说:“爱臣太亲,必危其身!”(《韩非子·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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