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屑7
(2010-01-27 08:42:55)
标签:
杂谈 |
1、昨天,新的一期杂志的清样打出来了,先看了名家访谈中的“走近陈应松”,我觉得陈应松这个作家,率真得很,也赤诚得很,一个算得功成名就的人了,却肯吃苦往乡下跑,坚持写他的神农架。可见是有大追求的,也可见是对文学怀了份认真和执着的人。现在,很多作家混了个作协的闲职后,都作威作福起来。本地就有这么一两位,写作时不过是三流作家,当起官人,却是“一流做派”,花天酒地,左拥右抱。这样的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文学。文学在他眼里,不如一泡狗屎。其实,他不知道,他这样的人,在多少人眼里会连狗屎都不如,简直人渣。
2、我看不起的是那种没骨气的文人。没骨气的文人,还不如不著一字的闲汉来得爽快。文人要是没有骨气,那样子是最见不得的,脊梁骨要弯三弯,脸上的谄笑要环套环,一个小小的心要团三团,可怜、可气、可叹、可悲。身边就有这样的人,他就像被人打断脊梁的狗,虽然吠吠着,却永远一副奴才的嘴脸,这样的人,不见最好。
3、我喜欢在早晨起来,牙不刷,脸不洗地在这里写几句话。就算无话找话,也好。为的是保持一种写的状态和对文字的虔诚。文无他法,唯勤勉二字!现在我对小说更多的是怀了份敬畏之心。写出来,既放置深宫。心不静时绝不可拿出来修改。至于他们最后能不能发表,那完全是听天由命了。
4、接某刊某编电话,刊于<天天>2009.12月的中篇《摸鱼儿》被选,即将发表。同时刊登的还有同期张夙起的组诗《房子啊房子》。这里先小小祝贺一下。从心里说,我还是喜欢中篇的创作。因为短篇这文体,写好太难了。虽然最近一段弄了三个短篇。但从气韵上,故事的延展上,我觉得都不如中篇来得畅快。
5、最近如果不写小说,想写几个作家朋友的读后。我不懂评论。写出来,就算读后印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