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杀”视频社交游戏背后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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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杀视频社交手游游戏规则 |
分类: 知识产权 |
文章摘要:
几年前我们在玩“狼人杀”桌游时,大概没想到“狼人杀”网络版会成为音视频社交游戏界的标杆,anyway,我们都知道法律行动是商业运营的一款常见武器,本文我们就来聊聊在不久的将来,围绕“狼人杀”展开的各项知识产权狙击。
正文:
狼人杀游戏规则中包含的社交属性,以及“多麦互动音视頻技术”的成熟,在2016年末,狼人杀成为了“社交音视频游戏界”的标杆,甚至有人预测其是下一个“风口”。那么在风口形成之前,让我们来聊聊狼人杀视频社交游戏背后的法律问题。
一、“狼人杀”知识产权之商标权
狼人杀作为一款桌游,在国内兴起的时间应该是2010年左右,地点应该是北京。对此论断,笔者是依据“狼人杀”商标的注册时间和权利人进行的推测:2010年4月30日,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在第28类(游戏器具、纸牌等)申请注册了“狼人杀”商标。
将桌游“狼人杀”打造成“社交音视频游戏”,依据《尼斯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其应该注册的类别包括: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第16类(印刷出版物)、第28类(游戏器具、纸牌)、第35类(在线网络广告)、第38类(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第41类(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第42类(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除了上文提到的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外,从商标局目前公开的数据看,尚有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游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北游科技有限公司等在申请注册上述类别的“狼人杀”商标,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几家公司之间“狼人杀”商标争夺战,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因拥有第28类的“狼人杀”商标,公司估值激增。
二、“狼人杀”游戏规则的知识产权问题
打开“App Store”,在其“搜素”框中输入“狼人杀”后点击搜素,会跳出不同版本的“狼人杀”在线音视频游戏,这些音视频游戏的提供者除了需要面对“狼人杀”商标问题,尚需要面对的问题包括“狼人杀”游戏规则的知识产权问题。
“狼人杀”的基本游戏规则,包括游戏角色设置、游戏流程设置、胜利条件设置等,当然不同的玩家群体可能会对游戏规则作出调整,然而作为“狼人杀”游戏,其该有的基本设置如法官、警察、狼、平民等角色设置,白天、黑夜、狼杀平民、警察杀狼、法官判断等流程设置,都应该具备。如此一来,问题就来了,桌游和依据桌游改编而来的网络游戏,其游戏规则是否应该给予保护、依据那条法律进行保护?
Blizzard Entertainment.inc.(暴雪娱乐有限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2014)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2号],关于游戏规则是否应该予以保护,上海一中院作出了如下阐述:被告辩称游戏规则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炉石传说》游戏规则没有独创性,仅是抽象的思想,没有具体的表达形式。本院认为,游戏规则尚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表示这种智力创作成果法律不应给予保护。游戏的开发和设计要满足娱乐性并获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其实现方式并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是需要极大的创造性劳动。同时,现代的大型网络游戏,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无力、财力进行研发,如果将游戏规则作为抽象思想一概不予保护,将不利于激励创新,不利于为游戏产业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因此,本院对被告的辩解不予采纳。
上引案件中,上海一中院最终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权基础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回到“狼人杀”这个话题,由于“狼人杀”这个游戏规则最早究竟是谁制定缺乏相对明确的证据,而“狼人杀”商标权是一种明确的权利,笔者预估,在“狼人杀音视频社交游戏”风口形成之时,“狼人杀”商标权会是某个网游公司狙击竞争对手的一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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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陈利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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