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魅力,逻辑的力量
(2009-05-30 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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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昨晚,华政长宁校区友谊楼学术报告厅,王泽鉴教授在华政的最后一讲报告——不当得利法的类型化: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解释适用及发展。王教授从广东、青海、江苏等地法院的判例出发,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报告厅的老师和学生如何对具体发条进行判例法研究。
王教授在华政的六讲报告,从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比较法研究等方法论讲起,然后据此方法论进行实例研究。听了王老先生的报告后,真能感觉到老先生论证思维的严密,层层推进。
原谅我是个热爱追星的人,昨晚,排了好长的队,终于得到老先生的签名。
原来,人最大的魅力真在于思维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