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悔过书”能起警示作用吗?

(2011-09-07 21:31:53)
标签:

许迈永

悔过书

警示

杂谈

分类: 管窥世象

    近日,媒体披露了杭州原副市长许永迈的思想“悔过书”。对自己犯罪的原因,许永迈总结出这样几点:一侥幸心理作怪;二过分看重金钱;三法制观念淡薄。其实,这几点几乎可以用在每个贪官身上,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如果依我分析,许永迈之所以被判死刑,他还具有自身超常的特质。

    首先,是超乎寻常的聪明。说实话,聪明没有什么坏处,人人求之不得。许迈永,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农家子弟,通过自己努力一步一步当上副市长,没有几把“刷子”是不可能的,而这几把“刷子”除了努力更是他的聪明。这本该是值得庆幸的,因为领导职位越高,就可以更好地为人们服务嘛!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许迈永却把这种聪明渐渐用在贪财敛财上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因此,不知道在他临终时否后悔不该有那么聪明,脑子不该那么灵泛呢?做一个平凡人该有多好!

    其次,是超出常人的承受力。这种承受力不是指遭遇挫折和不幸,而是收受不义之财后的坦然心态。有人说在当下可谓无官不贪,我想这或许武断了一点,但应该相信绝大多数贪官,在借用职权小贪小占后,即使不见好就收,也会心虚得如同重案在身的通缉犯,提心吊胆寝食难安。但许迈永不会这样没有“出息”,以致他索取收受达1.45亿元,侵吞国有资产5300万元,依然能心如止水,安之坦荡,这样的心里承受能力,常人能有吗?

    第三,是超强的法律意识。许迈永讲自己“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其实,从许迈永为自己的辩护里,不难看出他的口是心非,并非法律意识淡薄,而是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比如许迈永“炒房”空手套白狼,不仅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乱纪,反而自以为是合法经营所得。即使有人举报,但在官商攻守同盟下,受到伤害的不是贪官,往往是那些举报人。现在隐性的腐败越来越严重,举报贪官难度越来越大,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反而会让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许迈永罪恶深重,难逃一劫,自然去了他该去的地方。现在媒体将他的“悔过书”公布于众,目的是为了让世人特别是党政干部以警示,但这种警示能起多大作用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看病所想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