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案:危险视频的侵权赔偿

(2019-09-11 09:33:45)
标签:

枣庄

模仿

爆米花

易拉罐

引诱模仿侵权

分类: 法律杂谈

822日,山东枣庄两名女孩(14岁,12岁)模仿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时,酒精爆炸,造成一死一亡。为提醒此行为危险性,济南消防穿隔热服还原酒精燃爆现场。消防员分析,两女孩应是在二次倒酒精时遇明火发生燃爆,才造成严重后果。而曾制作做过易拉罐做爆米花视频“办公室小野”声明,女孩模仿的视频与她发的无关。之前即有类似视频流传于网络。

 

本案的事故责任,已经明了。酒精具有挥发性,女孩在用桶装酒精去倾倒添加时,酒精发生爆炸,酿成事故。很可惜的是,女孩不明白酒精习性,导致事故发生。对此监护人与女孩都是有责任的。至于,始作俑者的“易拉罐爆米花视频”有无责任?这种是危险视频,没有安全指导与提醒,会引诱模仿,导致事故,故视频的发布者与平台都可能有一定的侵权责任,即引诱别人模仿危险行为的侵权赔偿责任。

 

危险视频会导致机会侵权,有的模仿没事,有的模仿超过了视频本身发生事故。就如本案使用酒精桶加油,超过了视频本身,故赔偿要综合事故全部因素,确定危险视频原因力。本案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倾倒酒精不慎所致,而非易拉罐爆米花本身操作发生事故,故危险视频的过错不大,此种引诱侵权赔偿的比例一般低于10%责任,而且是以平台责任为主(因为危险视频的传出,平台作用更大,制作者偶尔好奇而已)。

 

至于该事故是否模仿“办公室小野”发生的,则要看证据,有无指向小野。如果缺乏证据,则也根据相关视频与小野视频的的市场部分比例,确定责任。换言之,可以根据概率来判定侵权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