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丁金坤
丁金坤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86,814
  • 关注人气:4,97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未参加婚礼被开除:藐视劳动法,赔钱

(2019-04-05 11:54:50)
标签:

长沙

员工

同事婚礼

开除

违反劳动法

分类: 法律杂谈
330日,湖南长沙,一家食品公司的员工阳阳,收到公司“一名同事结婚所有员工必须去聚餐”的通知。阳阳随即给同事转了200元礼金。因在路上,没去参加聚会,第二天却被开除。负责人对她说:到一个地方要讲一个地方的规矩,我们是一个团体 。另外,阳阳入职7个月,仍未签劳动合同。

 

这个公司的负责人,自大又任性,如土皇帝,把对员工的劳动管理,上升到生活管理,侵犯了员工的自由权,而且藐视劳动法,随意开除员工,要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要赔偿阳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工作7个月要赔偿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双倍工资(再付6个月工资),未交的社保要补足等。作为公司的管理层,要摆正与劳动者的关系,双方是劳动合作关系,而不是人身隶属的地主与佃农关系,管理的职权限于劳动范围,员工的私人生活非其所问。公司的集体活动,要尊重员工的选择权。公司的凝聚力来自员工内心的认同,而不是动辄开除的威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