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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的哥把被撞老人抛弃荒山野外:涉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

(2019-02-24 02:38:02)
标签:

乐山

的哥

撞人

抛弃

故意杀人罪

分类: 法律杂谈

媒体报道,近日,四川乐山,一出租车司机撞伤老人,将老人抱上车后并没有去医院,而是开车绕了大半个城,将老人丢在荒郊野外,直到2个小时后老人才被路过市民发现报警。目前,司机从业资格被吊销并录入黑名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个肇事司机很缺德,撞人后,不但没有施救,还抛弃到荒郊野外,若老人不被及时发现,则非死则残。在法律上,司机撞人属于交通肇事,是过失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撞1人致伤的,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标准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只需民事赔偿。而车辆都有交强险,大多数车辆有第三者责任险,故司机及时施救,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出,不足部分才是司机个人赔偿。但,该司机为了逃跑责任,竟然抱上被撞老人后,再予以抛弃,任由其生死,则事件的性质已经转变,此时其主观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比交通肇事后逃逸更恶劣,逃逸是消极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放任后果,而抛弃是积极的作为,是直接故意的希望后果发生),故如果老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则司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是犯罪未遂。

 

为一点小利,而罔故他人生死,是要受到法律严肃制裁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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