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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被免予刑事处罚:畸轻,要查查

(2019-01-25 17:35:35)
标签:

甘肃

醉驾

撞死人

交通事故

免予刑事处罚

分类: 法律杂谈

媒体报道,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陇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证实,并称当时给(环卫工)家属赔偿,但经办法官不在,具体数额尚不明确。目前,毛志尧仍在县工商局上班。

 

这个案件,处理畸轻,有问题。醉驾撞死人,有两个违法行为,一是醉驾,二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醉驾的处罚,一般是判处拘役,而交通肇事,赔偿到位,可以缓刑。举轻以明重,醉驾撞死人判处缓刑已够轻,何来免予刑事处罚呢?此外,还有一个党纪与刑法衔接的问题,党员犯罪,如果被判刑,一般要开除(故意犯罪包括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过失犯罪的要看刑期),如果免予刑事处罚,则可保留党籍,故本案干部继续在上班。法律的威信,不在于严厉,而在于公平。这个不符合常识的案子,要仔细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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