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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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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轰炸》取消上映,应该有一个法律理由

(2018-10-17 18:03:45)
标签:

电影

大轰炸

取消上映

范冰冰

快鹿集团

分类: 法律杂谈
媒体报道,电影《大轰炸》宣布取消上映。不是改档,而是取消了在院线公映的计划。此前,崔永元在微博称:“很难想象,这个欺骗并挥霍了十多亿上海老百姓血汗钱的项目是如何过五关斩六将的?抵制!和我一起抵制!让正义还有一点点面子。”导演萧锋则发文称:“再多的事实都于事无补,再多的清白都难挡抹黑。向仍对电影保有期待的观众道歉!余生坚信:天下大道,终会为好人而通畅。苍天有眼,报应定会终归其位”。颇为不服。

窃以为,争议归争议,但是对不上映,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给一个说法。毕竟这是一个不小的事情,社会也有疑问。目前猜测不上映的原因有二,一是范冰冰曾在片子中出演,且因逃税该片的片酬,被税务局处罚。但,后期海报中,已删除范冰冰的镜头,宣传中也未出现其名字。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此片前期是快鹿集团投资,有洗钱嫌疑,快鹿集团因涉嫌非法集资案正被司法追究中。对此,最阳光的办法就是,公开拍摄电影的资金来龙去脉,有赃款的可以列出,没有赃款的还以清白。凡事要根据事实,依法予以解决为宜,而不是不明不白不了了之,这对大家都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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