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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出租房发现摄像头事件|以后租赁合同要加上特别条款

(2018-10-15 18:43:09)
标签:

自如

出租房

摄像头

侵犯

隐私

分类: 法律杂谈

中国网 1015日报道,一对夫妻租住北京朝阳区的一小区内的“自如”房,是由客厅改造的隔断间,租期一年,从2018年的46日开始。911日晚,发现床边的插座上有一个奇怪的小孔,用闪光灯一照,有反光物,于是报警。民警将插座拆开,发现一个藏着的偷拍设备,连接的wifi恰恰是“自如”中介提供的wifi。该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有余,但还未收到确切的调查结果。

 

这个出租房,太不安全了,连个基本的隐私保障都没有,故出租方“自如”对房客严重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房客亦是随时解除租房合同,要求退回部分房费与押金,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当务之急,是要查出是谁放置了摄像头?摄像头装在插座里面,是一个小工程,必是专业人员所为。此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偷拍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将视频上传到网络,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放置着者,要承担治安处罚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查不出摄像头是谁放置的,则“自如”作为出租方,也是违约。首先要对房客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再向放置摄像头的第三者追偿。现在最令人担心的是,“自如”是这么大中介,所交付的房子竟然有摄像头,交之前就没检查过房间吗?装修时又是如何验收的?此事,无论是否“自如”所为,“都脱不了干系。作为承租人,以后租房,亦是要小心,先检查,再入住。

 

建议以后租房合同加上一条,如果出租房里发现摄像头,要出租方承担巨额违约金(譬如五万),以督促其安全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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