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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绮事件|明星家事,亦有隐私权

(2018-09-27 12:00:54)
标签:

张雨绮

家暴

报案

治安处罚

隐私

分类: 法律杂谈
近日,网曝张雨绮与丈夫袁巴元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张用水果刀划伤男方背部。黄浦警方称袁巴元是24日报的警,当时民警到场调解纠纷,网传截图为真。截图显示,9月24日晚间,有人报警称某寓所内有人持刀打架。民警抵达寓所后并未发现持刀情况,但也以家庭纠纷为由将涉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调解。此案涉事双方正是知名女演员张雨绮及其丈夫袁巴元。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并发展成了肢体冲突。但对于袁巴元指控张雨绮持刀伤人说法,张予以否认,而民警也确实未发现刀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行调解中,并已上报市局。


因当事人是女明星,八卦传的很远。其实,明星也是有隐私权的,只是比普通人的保护范围小了点而已。就本案而言,明星家庭纠纷,不该被泄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公安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故好奇心可以,泄露行为不可有。

就本案实体而言,家庭暴力,涉嫌违法,但如果调解和好,可免予处罚。袁的指控,很直接,否则背上是刀痕是哪里来的呢?但在法律上,张雨绮否认,而且刀具没有找到,也不好随便定持刀伤人,予以治安处罚,而是要综合其他证据而定。此事已经沸沸扬扬,相信会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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