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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服务员刷卡入房性侵案|宾馆有法律责任

(2018-09-19 11:26:03)
标签:

西安

服务员

性侵

雇主

责任

分类: 法律杂谈
据华商报 日前,一女子醉酒住在酒店,遭服务员性侵。酒店监控显示,凌晨5点多,酒店服务员先后两次使用酒店总卡,进入一名醉酒女住客的房间。记者从等驾坡派出所了解到,该服务员对醉酒女子进行性侵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


女子未婚夫王先生说:“住店时已是9月7日凌晨5点许,在该酒店开了两间房。未婚妻喝醉了,我就给酒店5楼的服务员交代了一声,说女友喝醉了要是有突发情况,去7楼朋友的房间找我。我原本是怕女友醉酒出现突发情况,就给服务员交代了一下,可谁想这却留下祸根。后来我查看了监控,7日凌晨5时30分至6时,这名服务员先后两次拿着总房卡进入未婚妻的房间,每次都在里面待了5分钟左右。”该酒店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日凌晨,5楼的总卡确实在他那里保管,酒店规定,员工只有在顾客办理退房时才可使用总卡进入房间查看。目前酒店正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本案,服务员涉嫌犯罪(不知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无疑,要承担刑事责任。服务员借职务之便,使用酒店的总卡,实施性侵,酒店亦是难辞其咎。就本案而言,服务员的使用总卡入房,看起来是职务行为(入室服务),酒店存在选任不当、监督失职的责任,且与案件有因果关系,故存在雇主责任,要赔偿被害人损失。此案,与前段时间的温州快递员入室强奸未遂案件相似,相同的是都是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个人犯罪。不同的是,温州案件快递员外出犯事,雇主无法监督管理,而西安服务员在酒店犯事,雇主是可以监督管理的,所以两雇主的责任是不同的,宾馆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快递公司是否的承担责任,则要还要其是否有具体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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