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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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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百草枯的法律责任|杀鱼弟母亲要找出卖人算账

(2018-08-15 09:01:39)
标签:

农药

百草枯

中毒

杀鱼弟

侵权责任法

分类: 法律杂谈

百草枯是一种剧毒的除草剂农药,遇草草枯,遇土则化。杀草奇效,但被误食或者故食,则毒性发作,难救回来。我国在201471日起停止生产百草枯,2016年停止国内销售与使用,故销售百草枯是违法行为。

 

最近两则新闻,都与百草枯相关。一则是德清一家庭,误把百草枯当做酱油,烧了红烧肉,三口中毒,目前在抢救中。一则是网红“杀鱼弟”买并喝了百草枯自杀,因喝药前吃了面,幸运抢救回来。“杀鱼弟”的母亲说“小孩子去买百草枯他(老板)都不会拦着点,还告诉小孩有见效快和见效慢的,问小孩要哪一种,我儿子买了8块钱的。他给我小孩卖这种药,我是非常憎恨他的,得找他算账。

 

这里就涉及到出卖百草枯的法律责任。其一出售禁止销售的农药,是行政违法,要被处罚,其二、出卖人是否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则要具体分析。即该出卖农药行为与中毒有无因果关系,如有,则有侵权责任(一般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是使用人),如无因果关系,则无侵权责任。上述德清案件,因是烧饭时误用百草枯,是使用人全责,而杀鱼弟(2001年出生,幼稚的脸也看得出是未成年人)去买百草枯,店主应有个询问买药用途的义务,未尽义务的,有过错,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出卖禁售农药,有赔偿风险,不如不卖。最后,医生告诫,误服百草枯后,要及早就医;如果有条件,可以立即喝泥浆水中和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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