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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里巫山云雨,违法吗?

(2018-03-10 15:31:46)
标签:

杂谈

近年来,风气过于开放,在会议室发生多起巫山云雨不可描述事件,譬如在某会计事务所,在某律所,在某公司,今日网上又有一起南方的传闻。这些情不自禁的视频一旦外传,瞬间成为八卦事件。按,两性关系是高度隐私,上传者与传播者,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名誉。情节轻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散布他人隐私”之规定,要被处罚; 情节严重的,涉嫌触犯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此类视频,不看也罢,看过须即焚,不可传播,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在会议室里巫山云雨的,在车上车震的男女主角,是否有妨风化,也要被处罚呢?答,一般情况下,不违法,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处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者。其构成要件有二,其一是故意裸露,让人围观,扰乱秩序,而会议室里不可避免的裸露,无意被围观,其被发觉是出于自信的过失,并非故意,故其主观上没有违法性。其二须在公共场所,会议室里经常开会,算公共场所(单位内部的会议室,公共性低而已),车辆中的公共汽车是公共场所,私家车则非公共场所。故私人车上车震亦不违法。

特殊情况下,才构成违法。譬如在会议室里有人时或者明知有监控直播,还施行,以逞其欲,则其主观有违法故意性,有社会危害性,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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