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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永淳被刑事拘留:醉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7-10-27 15:46:27)
标签:

郎永淳

醉驾

刑事拘留

拘役

法律

分类: 法律杂谈

据北京青年报微博消息,央视名嘴郎永淳近日因醉驾已被北京警方拘留。知情人爆料称,郎永淳被朝阳派出所拘留,至今仍在看守所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看守所里只有编号而没有名字。

 

因醉驾被刑事拘留,颇为可惜。郎永淳的人生至此发生转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故如无意外,郎永淳很可能会被判拘役(拘役一般是实刑,也可以缓刑)。又因醉驾是犯罪行为,若被判决,则是罪犯,郎会将被开除公职。一失足千古恨也,何况醉驾是个低级错误,不招被社会同情。

 

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郎永淳被刑事拘留,至今在看守所,没有被取保候审在家,也体现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否则如果法律不硬,以郎的名声地位,或早已经脱罪。而以法律专业而言,醉驾确实也难以被暗箱操作。因为一旦被查,众目睽睽下,就吹气、验血等固定证据,人证俱获,各方难以说情打招呼。司法实务中,有的醉驾按没有判刑的,是因为执法人员本身犯错误,就如辛普森案件的警察违法。譬如执法人员没有资质、验血程序违法等有瑕疵,而导致醉驾证据不被法院采信。此类无罪,概率很低,但也是辩护的主攻方向,故按无罪推定原则,郎永淳还有一线生机。

 

事已如此,只能面对。同时期待被醉驾处罚过的,改过自新,以今后的事业与成绩回报社会,亦是瑕不掩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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