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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昌永举报事件的法律分析

(2015-12-17 11:08:03)
标签:

廖昌永

举报

诬告

诽谤

错告

分类: 法律杂谈

昨天,“陈军”在网上称廖昌永受贿,消息迅速传遍互联网。廖昌永发布微博说:“今天在网上发现一个实名举报我的举报信,并接到众多网友的关心,我首先声明这个举报是严重失实的;我个人已向党委及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愿意接受组织核实;另外,我已聘请了上海著名的周天平大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益,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把造谣中伤者绳之以法!“其律师表示,鉴于陈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廖昌永的名誉,廖昌永作为受害人将在查证陈军的身份资料后,依据相关法律追究陈军的法律责任。

 

网上举报是个双刃剑。如果举报属实,则可能形成一个新闻事件,舆论监督办案。如果举报失实,轻则涉嫌错告,侵犯他人名誉权,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重则涉嫌诬告罪或者涉嫌诽谤罪。诬告与诽谤的主要区别是:诬告捏造的是“犯罪事实“,并向有关部门告发,目的是让人接受刑事处罚;而诽谤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是向社会公众散发,目的是贬损他人的名誉。就廖昌永事件而言,对举报是否属实,应予以调查核实,然后依法处理。显然,无论结果如何,必有其一接受法律制裁,后果自负。查网上陈军”的举报资料,乃指控廖昌永受贿四川音乐学院住房一套、现金贿赂(领空饷)等。这些情况,要查不难,可以查清,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故有关部门应该介入,给予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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