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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林森浩传

(2015-12-12 06:09:58)
标签:

史记

林森浩

复旦

投毒

死刑

分类: 新史记传

林森浩,潮州人也,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与四川人黄洋,同居一室。因事生怨,遂于寝室饮水机内投毒(N-二甲基亚硝胺)。黄洋病重就医,林佯为探病,隐而不言。黄洋至死,不知其死于何因。有陌生人告知黄洋师兄,或与化学药物有关。经检索该药物相关论文,林为作者,遂案发。彼时,清华朱令投毒案未破,复旦案既发,舆论汹涌,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不服,上诉。二审医学专家出庭质疑药物死因,辩护人亦称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不采信,维持原判,盖以林为医学生当知药物毒性之害也。林父求情于黄家,黄家因伤害至深,不见。冬,死刑复核下,林死。其之动机费解,亦已无解。临刑留言:死是一种偿债,须敬畏生命,须为生活负责,愿黄家及其父母积极生活。亦有书信,劝慰多读书云。呜呼,两条人命,两家悲剧,小怨不忍则酿大祸,戒哉戒哉。林森浩固然罪孽深重,咎由自取,然直播死刑进程,亦不可谓不残忍。有司以杀止杀,真能止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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