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高玉伦被抓捕的两个法律问题

(2014-09-12 09:40:38)
标签:

高玉伦

大义灭亲

同居相为隐

唐律疏议

泄密

分类: 法律杂谈

昨天下午,越狱杀人犯高玉伦,潜入侄女家,亲戚劝其自首无果后,以绳缚之。被捆住的高怒踹亲戚说:“连你都出卖我”。亲戚对记者说“我们不为钱,犯了法就该抓他”。唐律有同居相为隐的制度,是指同财共居或者大功服以上亲属犯罪,可以相为隐匿,不为罪。唐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封建家族的稳定性,而不惜牺牲追究犯罪。到了现代,则已没有亲亲相为隐制度,而是规定,对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定窝藏罪、包庇罪。因此,本案中,高家亲戚不应给予高玉伦吃饭或者藏匿,否则自己会涉嫌犯罪,但是知情不报在法律上也是没有责任的。是故,高家缚之,是主动扭送犯罪分子,属于大义灭亲。另一个法律问题,则是媒体铺天盖地报道抓获细节,尤其是报道具体的报警人、抓获人,此举不妥。应该比照举报人,保护其隐私,以免日后遭受可能之报复,故媒体有保密之职能,否则亦有被追究侵权之虞。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