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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吴英后传

(2014-08-02 09:18:57)
标签:

史记

吴英

诬告

举报

受贿

分类: 新史记传

国朝六十四年,吴英因集资诈骗,判死缓,入狱。越明年,减为无期徒刑。是时,其巨额资产由东阳县衙处置,豪强觊觎,欲夺之,以县丞陈军为组长。初,陈军为东阳财政局副局长,吴英检举其索贿,未果。顷之,升任县丞。吴英忧资产处置不公,与其父吴永正、代理人蔺某相谋,以索贿为由申请县丞回避。媒体曝出,舆论大哗。东阳县衙辟谣曰,县丞清廉,无受贿。乃反诉吴英三人诬告,捕快拘留吴永正及蔺某。此役,险战也。盖受贿本隐秘,若无证据,举报者即有诬告之虞。而东阳县衙未经刑事调查,即草草宣布结果,偏袒之心昭昭。谚曰“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何况民与官斗?呜呼,彼法律者,权势之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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