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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他人美容信息,是侵权行为

(2014-07-14 20:00:37)
标签:

披露

美容

侵权

隐私

郭美美

分类: 法律杂谈

美容,是个人隐私,无关公益,所以未经本人同意而披露其美容照片,是侵权行为。如果是美容院披露顾客的美容,则既是违约,也是侵权,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最近的新闻中,如黄海波事件中的失足女,以及郭美美,都有疑似的美容照片爆出,照片甚丑。在法律上,这个美容照片,如果是真的,则是侵犯隐私权,应当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如果美容照片是假的,则是捏造事实,造成社会大众的误解,降低了社会评价,是侵犯名誉权的。所以,不要轻易披露他人的美容照片,对于新闻事件更要追究有关公共利益的成分。目前,大陆对个人信息保护还没有立法,但是在法理上,人肉搜索以及曝光个人隐私,只有在为维护公共利益之必需,才可免责,而美容的花边八卦新闻,无益于社会,其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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