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向潇湘我向秦
(2014-04-19 1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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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禁止律师微博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网上拜读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第9号规范执业指引》,大为困惑,而对其第八条“在判决生效之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包括微博、博客在内的各种方式公开案卷材料、辩护词、代理词,或者向无关人员泄露办案信息。”更是费解。律师固然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但如果他人事先公布对当事人不利的案情,岂有不还击之理?再次,如果是冤案,涉嫌刑讯逼供,人人都有检举的权利,律师岂能是例外?是故规定不周,自废武功,可怜可鄙可叹。且以程序论,该《指引》关系到全体北京律师,该是全体律师讨论通过才是,一个区区专业委员会岂有立法权?律协本来是维护会员权利,而某些成员背信弃义,反而压制律师,又是何解?呜呼,徒为笑柄而已。在一个司法公开的时代,应该鼓励舆论监督,而不是扼杀。律师的言论,有一个度的限制,超过了则自负其责,但全面封杀,则是过犹不及。“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愁杀渡江人。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律协与律师越来越远,历史会证明正义在律师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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