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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与北京台的纠纷,应该以法律解决

(2013-12-15 10:55:04)
标签:

郭德纲

北京台

微博

侮辱

名誉侵权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大腕兼大嘴的郭德纲,最近又惹上麻烦了。今年1119日,与郭有过节的北京电视台长王晓东因病去世(北京台曾曝光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郭德纲发微博说“一去残冬晓日红,三杯酒泪奠苍穹,鸡肠曲曲今何在?始信人间报应灵”同时配以大红的“囍”字图片,并将该文置顶显示。郭含沙射影,不够厚道,快意是快意了,但后果也马上随之来了。北京台发出“关于请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文艺工作者委员会强烈谴责郭德纲侮辱逝者行为”的函。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会委员会发声明,强烈谴责郭德纲的过分言行,并强烈要求郭德纲向北京台以及王家人道歉。看来,今年郭德纲能否上春晚,难说了。

 

窃以为,该事件应该是法律来解决,即郭德纲是否侵犯名誉、侮辱逝者?让法庭来决断,而不是以势压人。郭德纲的道德确有问题,他也只是一个艺人而不是圣人,但法律上是够构成侵权还是有待商榷的。其次,郭德纲的行为是会伤及家属感情,但起诉的主体也是王家三代之内的直系亲属,而非北京台。而中广协的谴责更是代替了法庭判决,在拉偏架。两家单位为王家人出头,出头是出头了,但法律依据又在哪?最终留给民众的感觉是,一个艺人心胸不够宽广,几家单位仗势压人,一地鸡毛,没有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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