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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燕事件

(2013-05-31 19:28:32)
标签:

叶海燕

海南

性侵

法律

幼女

分类: 法律杂谈

叶海燕,武汉人,女权工作者,即天涯的流氓燕也。海南校长性侵学生后,她去该校门口,举牌曰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随后,叶返回广西博白县所住的出租屋。接着就发生了一起治安事件。警方的通告是,因叶海燕持菜刀,致三人轻微伤,而被治安拘留。而叶海燕微博则说,当地欲驱逐她。有十一人上门来挑衅,声称叶海燕诬蔑她们涉嫌性工作,遂发生冲突。

 

这件事情,有点蹊跷。第一、叶海燕的行为艺术之后,该十一人即上门,时间很凑巧。而叶海燕与该十一人的纠纷,是发生在去年,她们却在此骨眼上来交涉。第二、叶海燕持菜刀,固然不对,但是事情还是有因果关系的。当时多人上门挑衅,侵入住宅,危害人身,叶海燕不敌,持刀有防卫的意图。警方只罚叶海燕,不追究他人,是选择性执法,难谓公平。

 

叶海燕行为大胆,本是有争议的人,但这件事上,引起社会对学生保护的重视,无可厚非。不知何故,当地不让其容身,难道是做义人的代价?当然,保护幼女的正道,主要还是家庭教育和法律,家里要从小教育女孩保护好自己,而法律对侵害者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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