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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意赅的法律文书风格

(2011-03-27 08:33:22)
标签:

言简意赅

法律文书

左传

史记

资治通鉴

郑板桥

杂谈

分类: 读书心得

言简意赅以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意思,是一种高效率的文风。但要做到并不容易,其一言简,要善于用典故、成语、俗语、术语等,它们的信息量大,同时又要深入浅出,不能掉书袋或古僻难懂。其二意赅,善于高度概括意思,抓住中心,不旁枝末节,逻辑顺畅,表达从容。

 

言简意赅是一种实用的文风,《左传》最为典型,但要增加可读性,还需要艺术点缀,譬如《史记》的亦文亦史。这点上,《资治通鉴》和《续资治通鉴》的区别最为明显,前者因富有文采,大家爱读,后者则古板呆板,吸引不了读者。郑板桥有诗“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字面意思是,深秋的树木没有了夏天的枝繁叶茂,但是枝干分明;二月基本上还是冬季,如果有鲜花簇生在户外,自是别一番风景。而引申的意思是作文作画,要言简意赅也要新奇鲜活。是故,我自己对法律文书的风格要求“三言二语说清事理,颊上三毫传神之笔”,既要把事情说明白,又要画龙点睛给人印象(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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