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春天里”的情和法

(2011-02-12 08:14:21)
标签:

春天里

版权

旭日阳刚

汪峰

强制许可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春天里”的版权者汪峰,禁止旭日阳刚翻唱该歌。闻之愕然。从法律上来说,汪峰有权禁止别人演唱自己的作品,旭日阳刚也应该尊重歌曲的版权。从情理上来说,“春天里”是旭日阳刚唱红的,没有他们,也就没有这歌的火,这歌流传大江南北,旭日阳刚功不可没,而汪峰收回授权,自己并无所得,相反妨碍了歌曲的流传。所以说,汪峰禁止旭日阳刚演唱“春天里”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怎样来创造双赢?我们希望继续听到旭日阳刚的“春天里”,也希望汪峰的版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可以考虑在法律上设置“演唱强制许可制度”,即当歌曲演绎人唱红原唱时,有权继续演出,但必须缴纳许可费给版权者。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