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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死刑应当缓行

(2011-05-31 08:30:24)
标签:

夏俊峰

死刑

死缓

小贩

城管

刑法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媒体曝光,江苏镇江城管局长为抓逃避处罚的瓜贩,驾车猛追瓜贩驾驶的农用车,当时车上有一个六岁的孩子,瓜贩逃跑时连车厢栏板都没来得及拉上,小孩差点被甩下车。城管砸别人的饭碗,如此卖力,还差点要了小孩的命,这很让人想起愤怒的夏俊峰,刀刺两个城管,真是万事有因果 。城管作为最底层的执法人员,以最原始粗暴的方式,来对付生计最困难的小贩,双方一触即发,一怒流血,伤亡不可避免。

 

夏俊峰案,是在城管制度之恶以及小贩生存之艰的背景下发生的。小贩,摆地摊的,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对于他们来摆摊是为了生存,为生存而斗争,是每个人的本能。城管之恶在于,政府无力解决百姓的生计问题,还来砸小贩的饭碗。所以小贩和城管的战争,是一场生存权大于行政权之战。

 

从法律层面上看,城管制度的设计,就是不公平的,为了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而侵犯小贩的生存权,这是对小贩的歧视。这种堵而不疏的制度,把矛盾压缩在小贩和城管之间。而个案中城管的粗暴执法,更是引起小贩“以牙还牙”的直接原因。死刑,代表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对于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可以立即执行,但对于有情可原,本是制度牺牲品的夏俊峰来言,死缓已经足够惩罚他了,不必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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