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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最高检“醉驾一律起诉”

(2011-05-24 06:37:51)
标签:

醉驾入刑

起诉

法院

检察院

公安

律师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523日,最高检发言人称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自今年51日“醉驾入刑”之后,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醉驾不应一律认定为犯罪,随后公安部表态,称醉驾案一律刑事立案侦查。最高法院表示将印发“指导案例”规范醉驾审判。

 

这是近年来公检法的第二次大分歧和博弈。第一次大分歧,是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和《死刑证据规定》两个文件的出台,最高法院坚持排除非法证据和严格死刑证据规定,这是符合法治精神和大得人心的,但因这两个证据规定,会大大提高公检的办案质量要求,公检暗中反对,以致文件迟迟出不来,最后出来的则已经是大打折扣,实际上作用不大。

 

这次醉驾入刑分歧,则是最高法院对醉驾入刑的理解有失偏颇,认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一定入罪,把行为犯作为结果犯看待,理论上是有疑问的,而民意上大多人支持醉驾一律入刑,因为担心醉驾一旦开口子,也是给权贵开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检察表态醉驾一律刑事追究,势必让法院对醉驾一律入刑了。事实上,最高法院也已软化立场,表示以“指导案例”规范醉驾审判。

 

我们认为,公检法对法律的理解不一,有自己的理由和立场,是正常现象。对于法律的不统一,必要的时候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出面立法解释或修改法律。然而,我们也担心,立法以后,司法就掌控在公检法部门中,而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并没有听取广大民众和律师的声音,这是对法律的垄断,不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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