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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高晓松传

(2011-05-18 11:12:14)
标签:

史记

高晓松

醉驾入刑

杂谈

分类: 新史记传

高晓松,帝都人,音乐家。宽脸,戴眼镜,两分头,长发过肩,飘飘然若妇人状,谓艺术家风范。初,国朝渐富,车辆日增,飙车醉驾,沦为公害。遂立法曰,醉驾入刑,自五一始。同月九日夜,高醉驾英菲尼迪,左冲右撞,追尾四车伤三人,摇晃而停。警方血检之,醉驾超标三倍。高遂成为醉驾被捕第一名人,中外侧目。

 

先是,最高法院副院长释法曰:“醉驾情节显著轻微者不入罪”,舆论哗然。支持者言,醉驾有轻重,有罪无罪视情而定。反对者言,醉驾乃行为犯,不论情节皆罪。议论不止,共识尚无。高法庭忏悔,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法院以法不阿贵,醉驾必究,顶格判高拘役六个月。

 

太史公曰,醉驾面前,法律平等,名人乃一人名也。高因酒失自由,然一曲《酒桌的你》流传大江南北,形象宣传酒驾,又声名远播,岂非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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