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如赵本山《卖拐》第二集
(2010-12-17 08:43:31)
标签:
拆迁条例物权法赵本山卖拐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拆迁条例搞来搞去是看中老百姓的房子,发土地的财。老百姓吃一堑、长一智,不再上当了,而且进行激烈的抗争,于是拆迁条例就如赵本山的卖拐,出了第二集,换个马甲再来。譬如这次新拆迁条例,就把政府拆迁美其名曰“危房旧区改造”。既然是危房旧区改造,老百姓提出时,你去改就是了,为何老百姓反对,你还要去改呢?
房子是公民的堡垒,为什么拆不拆要由别人来决定,这本是一个荒谬的逻辑。房屋是公民的神圣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在为公益时,才可以被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但纵观现实,又有多少拆迁是真正的公益,又有多少拆迁是假以公益实为商业?城市国有土地拆迁完了,瞄向农民的集体土地,总之把土地折腾完才罢休。
公民的财产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宪法和物权法、民法通则规定的财产权利,都被一个条例拆了,权力的意志远远大于纸面法律。所以,对拆迁条例的监督很有必要,应该由全国人大进行违法性审查。事实上,拆迁条例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真正为公益的拆迁,譬如国防、教育,老百姓会支持的,而之所以出个拆迁条例,其目的就在于借公益之名行剥夺土地之实,这才是本质所在。所以卖拐第一集、第二集或第三集继续上演,继续忽悠。
前一篇:老妇取钱记(微型小说)
后一篇:金牙大状向律师界发英雄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