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的“四救四不救”和扁鹊的“六不治”
(2010-11-25 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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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昀笔下的“四救四不救”讼师,是个没有良知但成功的讼师,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悖论。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佐幕者有相传口诀,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断无可救;生者尚生,又杀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宁委曲以出之。而死者衔冤与否,则非所计也。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则官之祸福不可测;使不得申,即反坐不过军流耳。而官之枉断与否,则非所计也。救大不救小者,罪归上官,则权位重者谴愈重,且牵累必多;罪归微官,则责任轻者罚可轻,且归结较易。而小官之当罪与否,则非所计也。救旧不救新者,旧官已去,有所未了,羁留之恐不能偿;新官方来,有所委卸,强抑之尚可以办。其新官之能堪与否,则非所计也。
扁鹊的“六不治”则是诚实的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