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少女坠楼案的法律思考
(2010-10-23 0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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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坠楼法律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少女阿红9月4日在湖南凤凰古城被服迷幻药后,受辱坠楼身亡,主谋是当地民警。10月22日,该案在凤凰法院一审开庭,5名嫌犯被控“强奸未遂致死”。家属质疑,强奸未遂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而阿红的遗体已被火化。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其一,追求效率会失去公正。案件的快审以及火化遗体,是为平息民意,但忽视了被害人的权益。被害人的遗体是案件的重要证据,在案件没有终审前,怎可草草火化湮灭证?其二,物证技术不过关,可能让犯罪嫌疑人脱罪。以朴素的看法来勾勒本案,阿红被下迷药,遭几个男人的凌辱,被强奸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的情况下,必须进行物证检测。如果由美国的李昌钰来检测,先进的技术或可查出体内的各种成分,可以还原真相。然而,我国没有这个技术,也没有去最先进的鉴定所进行鉴定。这样的司法,正义的程度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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