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酷吏传序》有感
(2010-10-13 1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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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酷吏传序司马迁法治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博主按:司马迁认为,教化比法律重要,法律再多再严,终究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反而会出现酷吏。于今看来,还是有借鉴意义。当然,以德治国,也大多是空言,就如太史公说儒家是“博而寡约,劳而少功”。社会需要是建立起一个公正的制度:公正的法律,公正的执法,以及良好的守法意识。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於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译文:
孔子说:“用行政命令来引导,用刑罚来约束,百姓只是避免犯罪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仪来约束,百姓不但有羞耻之心,并且很规矩。”老子说:“德最高的不在于形式上的德,因此它有德;德低下的人死守着形式上的德,因此他没有德。”“法令这个东西,是治理天下的工具,但它并不是决定政治好坏的根源。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是很密的,可是邪恶欺诈的事不断发生。到最严重时刻,上上下下互相包庇回避,以至于国家不能振作。当这个时候,吏治如同负薪救火、扬汤止沸,不拿出凶猛严酷的手段,又怎能担负起责任并且求得一时的效用呢?讲求道德的人,没有尽到他的责任啊!所以孔子说:“处理诉讼,我同别人一样。如果有不同,那就是使人们不发生诉讼呀!”老子说:“差一等的人听见讲‘道’就哈哈大笑。”这不是佳话。汉朝兴起,废除苛刻的法律,去掉繁琐的条文,法网宽恕的可以使能吞掉船只的大鱼从中漏掉,可是官吏的治绩却很好,不为非作歹,老百姓太平无事。由此看来,国家的安定在于那道德的力量,而不靠着严酷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