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赔偿的法律总结
(2010-08-31 0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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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赔偿法律依据责任限额违约侵权蒙特利尔公约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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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公布伊春空难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该赔偿超过了2006年航空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所规定的最高限额40.5万,即旅客伤亡赔偿限额40万元,携带物品赔偿限额3千元,托运行赔偿限额为2千元。
该赔偿未指明法律依据。从法理上分析,空难赔偿是违约赔偿和侵权赔偿的竞合,如以违约计算,则适用限额规定,赔偿最高40.5万元,且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如以侵权计算,《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主要分四部分:死亡赔偿金(包括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亲属因处理事故造成的损失(生活费补贴)。死亡赔偿金是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20倍(上海标准是576760元)。精神抚慰金一般是10万以下。丧葬费是上一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倍(上海标准是21394元),亲属处理事故造成的损失一般不超过2万。以此计算,赔偿总数大约是72万。
违约计算和侵权计算的最大不同是,是否适用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是民航局规定的,是合同组成的一部分,违约计算时予以适用。而侵权计算时,因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司法解释,不予适用。因此日后如要提高赔偿限额和扩大适用,必须提高立法层次。
本次空难赔偿是把违约和侵权混合起来计算:首先适用违约的限额标准,并根据年增长幅度调高到59.23万,再加上家属的生活费补贴和精神抚慰金等36万余元,总计96万(控制在100万元之内)。这个计算结果较高,但缺乏法律依据。另外,我国虽已加入“蒙特利尔公约”,该公约规定空难赔偿限额是100万特别提款权,但遗憾的是,公约仅适用于国际航班和外国乘客,不适用国内航班和国内乘客。
我们认为空难赔偿,不应该内外有别,应该同命同价,而且鉴于空难的意外性、残酷性、偶然性,在当前的法律框架内,可以提高精神抚慰金(譬如最高可达50万元),再根据侵权标准计算,赔偿可以超过100万,差不多与国际赔偿持平,且与法律无悖。日后,则可以立法提高空难赔偿限额,统一国内外赔偿标准。